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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年夜饭“舌尖安全”防线 我市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6-02-08 06:22 来源:亳州晚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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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年夜饭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涵盖消费、经营、维权全环节,为年夜饭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外出就餐或网络订餐,消费者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评级高、明厨亮灶公示规范的餐饮单位,坚决避开无实体店的“幽灵外卖”和卫生条件差的摊贩。通过网络订餐时,要挑选配送距离近、评价良好的商家,收到餐品后务必检查食安封签是否完好、餐品温度是否达标,一旦发现封签破损或餐品变质,可直接拒收并联系平台维权。

就餐过程中,消费者要留意餐具洁净度及从业人员是否规范佩戴口罩、手套。预订年夜饭时,要明确套餐菜品、分量、价格及退改政策,务必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口头约定引发纠纷,切勿盲目追求“天价宴席”“野生食材”,理性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餐品。

家庭自备年夜饭的市民,需从源头把控食材安全。采购时应优先选择正规商超、农贸市场和品牌门店,仔细查看食材保质期、储存条件及检疫合格证明,坚决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的畜禽肉、水产品、野生菌类以及发芽土豆、鲜黄花菜等食材。

食材储存和加工环节要遵循“生熟分开、荤素隔离”原则,冷藏温度控制在0至4℃,冷冻温度不高于-18℃,防止食材交叉污染,易腐食材需尽快加工食用,不宜长期存放。加工时,刀具、砧板、容器要做到生熟专用,肉类、蛋类、水产品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凉菜需现做现吃,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隔夜饭菜密封冷藏后,再次食用前需彻底加热。此外,老人、儿童、孕妇及体质虚弱者,应尽量避免食用生冷海鲜、未熟透的肉类和辛辣刺激食品,降低患食源性疾病风险。

餐饮服务单位需依法取得并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不超供餐能力承接年夜饭预订,杜绝超负荷运营。要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关,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使用亚硝酸盐及长江禁捕水域渔获物,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规范佩戴口罩、手套,保持个人卫生,同时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等措施。此外,需按规定对供餐菜品留样,每份不少于125克,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清晰记录留样信息,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菜品酒水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若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疑似食源性疾病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就医并告知医生食用情况,同时妥善保留剩余食品、呕吐物、消费凭证及就医记录。消费过程中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价格欺诈或商家违规经营,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供商家名称、地址、消费凭证等信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 李锦文 通讯员 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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