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亳州市民委网站!

民族宗教工作机制

作者:市民委 加入时间:2007-6-8 21:46:56

民族宗教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下开展。同时民族宗教工作实行“三级网络,三级责任制”。

各县、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实行属地管理,依法对民族事务和涉及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

三级网络:县、乡(镇)、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

三级责任制:县、乡(镇)、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

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亳州市宗教事务局 主办
联系电话:0558-5555280 E-mail:bzsm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