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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驾护航高质量发展
访谈时间:2026年04月15日15:00-16:00
访谈地点:市政府四楼第二会议室
访谈嘉宾: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刚
访谈简介:

本期访谈邀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刚,围绕话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驾护航高质量发展”以线上问答的方式和网友互动交流,欢迎广大网民朋友们积极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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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下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刚,围绕话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驾护航高质量发展”与网友在线交流。本期访谈共收到网友留言2条,现场解答网友提问2个,访谈留言涉及执法要求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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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亳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要义,而行政执法监督则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依法行政落地的关键抓手。近期,《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实施为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划定了新准则、提出了新要求。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刚,为大家深入解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介绍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落实举措、成效亮点以及下一步规划。下面,有请侯局长和大家打个招呼!

    [ 04-15 15:00:44 ]
  •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刚】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主持人好!非常感谢市政府网站搭建的交流平台,让我能和广大网友面对面聊聊《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我市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司法行政工作、对法治亳州建设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今天我会详细解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也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 04-15 15:02:33 ]
  • 【主持人】

    侯局长,首先想请您为大家介绍一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对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而言,有着怎样的重要意义?为何当前要重点抓好这部条例的落地执行?

    [ 04-15 15:04:56 ]
  •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刚】

    各位网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已经2025年12月5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对我市而言,更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定盘星”和“施工图”。当前,我市正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关键阶段,行政执法是政府履行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执法行为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营商环境的优劣,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

    此前,我市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机制,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业态、新场景不断涌现,行政执法也面临着执法标准不统一、监督流程不规范、整改落实不到位等新问题。《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的主体、范围、方式、程序和结果运用,填补了部分监督工作的制度空白,让我市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了更明确的遵循、更刚性的约束。

    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一方面能倒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随意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另一方面能切实保障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中安心经营、稳步发展,同时也能进一步完善我市“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亳州、平安亳州筑牢制度根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 04-15 15:08:13 ]
  • 【主持人】

    相信网友们都很关心,《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具体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出了哪些明确规定?主要内容有哪些突出的亮点?

    [ 04-15 15:10:25 ]
  •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刚】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围绕“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监督结果怎么用”这一核心问题,作出了全方位、系统性的规定,相比以往的监督要求,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刚性,亮点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条例》共7章44条,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体制。一是规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实现行政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明确性质定位,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是行政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明确工作体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负责实施监督工作,定期报告监督工作情况。四是明确工作要求,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以监督代替行政执法,不得滥用职权干预行政执法,避免增加行政执法机关负担。

    (二)明确监督范围。一是突出工作重点,规定对行政执法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和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等进行监督。二是强化资格管理,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做好执法人员准入和退出工作。三是加强行为监督,要求强化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推诿扯皮、以罚代管、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的监督。

    (三)完善监督方式。一是明确监督方式,规定根据需要综合运用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对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二是强化重点监督,明确采取挂牌督办、提级监督等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性、代表性执法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对通过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反映的执法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研判,确定重点监督事项。三是加强专项监督,要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特定领域、特定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四)规范监督处理。一是规范处理程序,规定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形制发督办函、意见书或者决定书等督促纠正,能够当场纠正的,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立即纠正。二是加大公开力度,规定发现行政执法机关拒不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或者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突出问题的,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三是强化结果运用,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发现执法人员存在违法或者明显不当情形的,提出处理建议,由有权机关依法处理。四是加大协同力度,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监察监督的贯通协同,与政府督查、行政复议等建立健全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督质效。

    (五)健全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要求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加强教育培训。二是推进规范化建设,要求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信息化建设,要求提升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一体化水平,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快速预警,实现精准、高效、实时监督。

    (六)明确法律责任。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责任。对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不依法履职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是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责任。对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在行政执法监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不配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责任。对拒绝、阻挠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监督,故意扰乱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秩序的,依法给予处分。

    此外,在附则中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对本部门所属机构、派出机构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且以上级部门领导为主的部门对所属机构、下级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下级人民政府和应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等作出规定。

    [ 04-15 15:16:44 ]
  • 【主持人】

    结合亳州实际,我市目前已经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落地落实?取得了哪些阶段性的成效?

    [ 04-15 15:17:05 ]
  •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刚】

    自《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在我市以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践上,打出了一套“学、建、督、改”的组合拳,推动条例在亳州落地生根、见行见效,也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

    一是抓学习宣传,让条例入脑入心。一方面,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条例专题培训,覆盖执法人员8000余人次,重点讲解条例的主要条款、监督要求和执法规范,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通过“法治亳州”公众号、抖音号、亳州普法网等平台,发布条例解读图文、短视频20余条,结合典型执法案例开展普法宣传,让企业群众了解条例内容,知晓自身的权利和监督渠道,营造“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制度完善,扎紧监督制度笼子。以条例为依据,修订完善我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指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办法》等制度文件,拟出台《亳州市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工作方案》,细化我市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流程、考核标准和结果运用办法;同时,进一步推广运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通过大数据监测、执法异常预警、案卷线上评查等功能,实现执法数据实时归集、监督线索自动推送,让条例的要求转化为我市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制度。

    三是抓专项督查,精准整治突出问题。聚焦条例实施中的重点环节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涉企行政检查、“首违不罚”等清单落实、“综合查一次”改革、“三书同达”等情况,累计抽查行政执法案卷1200余卷,发现并整改执法程序不规范、裁量权行使不当等问题80余个;同时,专项整治趋利性执法和违规异地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办结相关投诉线索150余条,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四是抓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能力水平。按照条例要求,选聘了一批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强、熟悉基层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企业代表等,充实到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目前全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已达86名;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月活动,提升监督人员的专业能力,打造一支懂法律、懂业务、敢监督、善监督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

    从阶段性成效来看,全市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减罚案件办理更加规范高效,今年以来已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免罚减罚金额2000余万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量同比下降18%,企业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同比提升10个百分点,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 04-15 15:22:21 ]
  • 【主持人】

    刚才侯局长介绍了我市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举措和成效,我们知道,行政执法监督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护航高质量发展。接下来,我市将如何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遵循,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 04-15 15:24:35 ]
  •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刚】

    下一步,我市将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主要依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严监督、强规范、优服务、促发展”为核心,持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我市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具体将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条例学习贯彻。把《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结合“法律服务进万企”“法治体检”等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开展条例宣讲,让企业群众熟悉监督渠道、会用监督权利;同时,组织开展条例贯彻落实“回头看”,督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把条例要求融入日常执法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贯彻机制。

    二是构建全链条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依托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打造“事前源头管控、事中动态监控、事后整改落实”的全链条监督体系,事前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资质,规范执法事项清单;事中运用大数据手段对执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预警执法异常问题;事后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精准监督。围绕我市现代中医药、白酒、现代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以及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重点检查涉企执法行为、行政裁量权行使、柔性执法落实等情况,严厉整治随意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同时探索建立“产业链+行政执法监督”模式,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精准法治保障。

    四是持续优化柔性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行政执法“五个清单”,细化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减罚、缓罚的适用情形和标准,推动柔性执法向乡镇(街道)延伸、向新业态领域拓展;同时,加强对柔性执法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柔性执法不偏位、不走样,既守住执法底线,又体现法治温度。

    五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通过市政府网站、12348法律服务热线、“法治亳州”公众号等平台,畅通企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同时,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满意度评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群众评判”的行政执法监督新格局。

    总之,我们将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让法治成为亳州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擦亮一流营商环境“金字招牌”、打造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亳州样板”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 04-15 15:28:55 ]
  •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即将接近尾声。非常感谢侯局长的细致解答,为我们深入解读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也让我们了解到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扎实举措和美好蓝图。

    [ 04-15 15:30:14 ]
  •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刚】

    感谢主持人,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遵循,扎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以法治之力护航亳州高质量发展。也欢迎大家继续关心、支持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想要咨询,可通过亳州市司法局官网、“法治亳州”微信公众号或咨询电话0558-5606798进行了解。谢谢大家!

    [ 04-15 15:32:26 ]
  • 【主持人】

    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网民朋友们。下次节目再见!

    [ 04-15 15:33:38 ]
  • 访谈内容
  • 【高**】我是一名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想了解《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后,对我们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出了哪些更具体的要求?如果在执法中出现轻微失误,会受到哪些处理?[ 04-15 15:18:41 ]
  •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刚】

    这位基层执法网友您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出了更细、更严的具体要求,核心就是要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比如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程序必须符合法定要求,作出执法决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行使裁量权必须符合法定标准,同时要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这些要求都是硬性的,必须严格遵守。

    对于执法中出现的轻微失误,条例也体现了“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处理。如果是未造成不良后果、及时纠正的轻微执法失误,会通过约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执法人员及时改正;如果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执法违法、不当,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规依纪给予处分,同时将执法违法情况纳入执法人员信用档案;如果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我们也会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帮助一线执法人员提升执法能力,减少执法失误。

    [ 04-15 15:38:10 ]
  • 【王**】部分基层执法部门存在“选择性执法”的情况,比如对同类违法行为,不同企业处理结果不一样,请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后,我市将如何整治这类问题?[ 04-15 15:27:50 ]
  •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刚】

    这位网友反映的“选择性执法”问题,确实是企业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也是《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重点整治的问题,这类问题的核心原因是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不规范、执法标准不统一。针对这个问题,我市将以条例为依据,从三个方面重拳整治:

    一是统一执法裁量标准。我们将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明确不同情形下的执法处理标准,并且向社会公开,让执法裁量“有标尺、有边界”,从源头上杜绝“同案不同罚、选择性执法”。

    二是强化执法过程监控。依托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对全市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大数据监测,重点监控同类违法行为的执法处理结果,一旦发现裁量权行使不当、处理结果差异过大的情况,立即发出预警,启动监督核查程序,及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核查。我们将把整治“选择性执法”纳入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个案核查、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选择性执法”问题,责令相关执法部门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企业群众反映的“选择性执法”线索,做到件件有核查、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执法的公平公正。

    [ 04-15 15: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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