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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与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的教师如何申请职称评定?

发布时间:2024-10-08 11:21 来源:12345热线 浏览:268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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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业与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的教师如何申请职称评定?

答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精神,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的教师,可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400、200或100学时;或参加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感谢您对亳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市教育局,电话:0558-5567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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