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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你单位《关于变更亳州市三清大道(东绕城快速)工程建设单位的函》(亳建函〔2018〕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三清大道(东绕城快速)工程已经我委亳发改投资〔2017〕15号批准立项,根据市政府要求和你单位申请,同意该项目法人由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调整为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其它仍按我委原批复文件执行。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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