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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及春季开学时间确定

发布时间:2026-01-06 07:12 来源:亳州晚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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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市教育局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同时从安全保障、家校协同、规范办学等多方面作出部署。

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于2月5日(腊月十八)放寒假,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为2月11日(腊月廿四)。春季学期开学方面,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定于3月4日(正月十六)上课,高三年级将于2月25日(正月初九)开学。特殊教育学校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放假及开学时间。

放假前,各校将组织全覆盖的安全教育专题班会,聚焦交通安全、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网络安全、校外培训安全及雨雪冰冻天气防护等关键领域,同时向家长发放安全告知书,强化监护责任。此外,将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健全假期值班带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报告。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要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凝聚教育工作合力。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开展家访,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作息,积极进行学习、阅读、户外活动、家务劳动等活动,培养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劳动习惯。要特别关注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及学业困难学生等群体,加强家校沟通与关心帮扶。

办学行为规范方面,通知明确严禁学校延迟放假、提前开学或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要求控制假期作业数量和难度,推广探究性、实践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同时严格落实“双减”要求,严查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筑牢规范办学底线。控辍保学工作方面,要求各县区、各学校抓住春节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契机,加强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密切跟踪重点学生动态,完善控辍保学信息台账,重点关注九年级学生复学情况,确保学生不失学、不辍学。(记者 曾莹莹 通讯员 张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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