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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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85895876/201712-00025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气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气象,灾害预警
名称: 【图文解读】亳州市气象局关于《亳州市特别严重(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12-08 发布日期: 2017-12-08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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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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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气象,灾害预警
名称: 【图文解读】亳州市气象局关于《亳州市特别严重(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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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7-12-08
发布日期: 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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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亳州市气象局关于《亳州市特别严重(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7-12-08 00:00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特别严重(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解读

    2016年9月,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亳州市特别严重(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亳政办〔2016〕189号,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特别严重(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时效,扩大了覆盖范围,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此《细则》的详细叙述了发布方式:

 2017120816512856279_6E5OLAYM.jpg

 

此《细则》还具体了发布的流程:

2017120817014356288_THglV665.jpg

此细则的特点为:

1、明确全网发布的含义。将全网发布的任务落实到市广播电视台、亳州晚报社、市网信办和三大通信运营单位,第一时间向本行政区内可能遭受气象灾害影响范围的广播用户、互联网用户、电视用户、手机用户等社会公众无偿发布预警信息。

2、制定详细发布程序。分为启动阶段、发布阶段和终止阶段,重点突出了全网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性。规定在全网发布指令发出后,10分钟内启动全网发布,20分钟内完成全网发布,并确保影响区域内广播、电视全频道滚动发布,手机短信全网发布,开展影响范围内互联网用户预警信息推送工作。

3、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市、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全网发布的组织、管理等工作。应急办负责全网发布工作的协调,并对各有关单位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和考评。气象局全网发布、变更和解除的申请。市广播电视台、三大通信运营单位、亳州晚报社、市网信办负责不同渠道的消息推送。

4、终止后及时总结。预警信息发布结束后,有关单位应将本次全网推送(发布)实际的发送时间、发送覆盖面或发送用户总数等情况反馈,并及时向市政府相关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