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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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62764234C/202007-0003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7-18 发布日期: 202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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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7-18
发布日期: 2020-07-18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7-18 16:04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利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结建人防工程管护提高人防停车场使用效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我市“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建议,对解决我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和维修经费来源不够明确等问题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更好的落实您的建议,我办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严格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商业开发性民用建筑“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由建设单位或者使用人负责,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实施。

    二、加强平时使用登记管理。在商业开发性民用建筑“结建”人防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提前告知建设单位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登记手续及相关申请资料。对申请平时使用的,要保持申请资料和实地情况一致,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坚决不予发放,做到合格一个,发放一个。

三、落实维护管理经费来源。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防办 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住宅小区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商业开发性民用建筑“结建”人防工程的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经费,从防空地下室平时利用收益等费用中列支,防空地下室租赁收益全额用于战时防空专用设备维修养护和补贴防空地下室物业服务费,不得挪作他用。

四、加大日常维护管理监督检查。按照《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检查评定标准》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做到责任主体明确、维护管理正常、平时使用规范和费用列支合规,满足战时防空、平时服务的需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5553707

 

 

亳州市人防办

2020年7月18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