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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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62764234C/202304-00017 组配分类: 清单公开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审批办事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03 发布日期: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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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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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审批办事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03
发布日期: 2023-04-03
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03 15:56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审批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附件3第88项

二、实施对象

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单位

三、法定条件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四、申报材料 

人防工程开发利用方案。

 五、法定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震局)申请 

2、受理:人防办(地震局)工程管理和行政审批科决定是否受理 

3、现场审查:人防办(地震局)工程管理和行政审批科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项目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实地勘察

4、审批:人防办(地震局)做出审批意见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555375、投诉电话555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