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第十四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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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MB1J03745K/202607-00003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亳州市第十四幼儿园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第十四幼儿园2026年资助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4 发布日期: 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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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第十四幼儿园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第十四幼儿园2026年资助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4
发布日期: 2026-07-17
亳州市第十四幼儿园2026年资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7-17 10:10 信息来源:亳州市第十四幼儿园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前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康雯

副组长:李娜、付颖

成员:牛传芝、冯嘉琪、张依鑫、李娜、杨利梅、刘影影、王继云、任虹、杨晴、幼儿家长代表

二、贫困生资助对象

根据《亳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办法》文件精神,优先资助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1.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低保户、孤儿。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

3.特困供养幼儿。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

5.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幼儿及残疾人子女。

7.因受灾、疾病等导致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优先得到资助。

8.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学或其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的留守儿童。

三、贫困生评审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由家长自愿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生申请表。

2.班主任负责对班内幼儿家庭情况是否贫困进行摸排。

3.资助工作负责人要通过安徽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等对幼儿信息进行筛选。

4.申请表及名单上报资助小组进行初审。

5.召开资助小组会议,进行贫困幼儿认定。

6.将认定的名单进行公示。

四、本方案由评审工作领导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