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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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MB0U87449T/202401-00006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十八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修订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4 发布日期: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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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十八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修订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4
发布日期: 2024-01-04
亳州十八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修订案)
发布时间:2024-01-04 15:53 信息来源: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亳州十八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修订案)》的通知

 

各处室,各年级办:

《亳州十八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修订案)》经亳州市第十八中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该方案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省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2024年1月4日

 

亳州十八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修订案)

 

为进一步落实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完善学校内部考核机制,充分体现绩效工资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努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2018年10月21日教代会审议《亳州十八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修订案)》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形成本案。

 一、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要切实符合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究实效、操作简便。

2.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贡献。

3.控制总量。全校合计发放绩效工资数不能超过人社局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并结合学校财力实际,量力而行。

4.尊重规律。要凸显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5.激励先进。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6.公平公正。要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实施对象

全体在编教职工。第三方派遣教师,参照此方案考核量化为分数。

三、绩效工资考核类型、考核内容及发放办法

根据亳人社发〔2012〕第88号文件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及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70%,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凡学校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任务的,由财政按照人社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到人。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30%,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学校自筹。其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基本工作量绩效考核奖:包括教师岗位考核奖和行管教辅岗位考核奖等;

2)超工作量绩效考核奖:包括超过基本课时工作量、监考与命题工作量、晚自习工作量、非工作日上课(班)工作量、兼课工作量以及加班工作量考核奖等;

3)管理人员岗位考核奖:包括班主任岗位考核奖、教研(备课)组长岗位考核奖和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考核奖等;

4)其他考核奖励。

2.奖励性绩效的考核方法。学校根据各岗位职责,制定出考核细则,每月由各主管科室考核后,经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汇总至会计室。

1)基本工作量绩效考核奖

基本工作量是指工作日白天正课课时数。

①各学科基本工作量标准为:语数英三科为10课时/周,物化生政史地为12课时/周,音体美信(通)技心理为14课时/周。

基本工作量内绩效标准为:13元/课时。

②学校实行“一课一研”制度。集体备课按6元/次计算。

③专职教辅人员按照每周10个标准课时计算,每个月按照40个标准课时计算,即520元/月。

④各处室兼职工作人员按照每周6个标准课时计算,每个月24个标准课时计算,即312元/月。

⑤非教学专业技术岗位、校级行管岗位基本工作绩效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起草、制定,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2)超工作量绩效考核奖

超工作量是指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承担的其他教育教学任务,包括超基本课时、晚自习、非工作日上课(班)、考试四个部分。分别按以下标准发放:

①超基本课时数的:高三年级为40元/课时;其他年级为30元/课时;

②晚自习:各年级均为25元/课时;

③非工作日上课(班):40元/课时(晌);

④考试及命题:由学校统一组织或授权的期中(终)、市统考、联考的监考,按监考人计算,50元/场次;外派巡考的,按照校内标准进行计算;各年级同时考试期间,考务人员监考场次不累加计算;阅卷按学生数计算,语文1.2元/生,其他科目1元/生;期中(终)命题200元/科次;委托外校(单位)人员命题的,按财务规定据实支付。

⑤技术学科教师兼任机房或通技实验室管理的,每周计2个超课时。

⑥产假未到期,提前返岗上课的,工作日正课按照超课时计算。

⑦跨年级兼课的,兼课年级按照超课时计算。

⑧经学校批准的加班,原则上按照40元/晌计算。

3)管理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奖

①班主任岗位:高中900-1200元/月,初中700-900元/月。具体考核细则、实施由政教处负责。

②教研(备课)组长岗位:备课组长岗位,七年级至高二年级300-400元/月,高三年级400-500元/月。学科教研组长岗位,300-400元/月。具体考核细则、实施由教科研中心负责。

③党政管理岗位:校长(校党委书记)1500元/月;副校长(校党委副书记)1400元/月;校党委委员1300元/月;科室(年级)中层正职、副职、助理分别为1100元/月、1000元/月、600元/月;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分别为500元/月、300元/月。(身兼多项党政职务者,按所担任的最高管理职位考核奖励,不进行累加计算)。

4)其他考核奖励。本方案考核所列项目之外的超工作量计算办法,由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3.发放情况。每年绩效工资总量需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核定和批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须在报批后,由会计室以学年为单位汇总计算、发放。如有政策或学校财力等变动情况,则由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实际增减情况按比例进行调整。

四、本方案由校办公室牵头实施,校党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