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亳州十八中教育教学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各年级办:
《亳州十八中教育教学管理考核办法》于2023年12月23日经亳州市第十八中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省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2024年1月4日
亳州十八中教育教学管理考核办法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牢记立德树人使命和根本任务,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依据《亳州十八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修订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对象
全体教职工
二、管理及评优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具体要求与考核量化办法
(一)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度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规定,情节较重的,被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的;
2.因违反工作纪律,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的;
3.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
4.在社会生活中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
(二)教学教研常规管理
1.授课工作量
此项满分为10分。
教师应当积极完成学校分配的合理教育教学任务。
年级办应当根据本年级教师人数,合理分配教学任务。
教师能够完成基本课时或分配任务量,每学期计2.5分,每学年计5分。
超过本学科基本课时数的,每学期超1节计0.5分,满分为5分。超基本课时教学时长原则上不得少于1个学期。
不满基本课时且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其他教学工作,此项不得分,不得评为校内优秀。
2.教学计划与总结
此项满分为4分。
制定教学计划应当符合学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工作总结应当实事求是。教学计划、教学总结应当及时上交。
认真撰写并按时上交的,每学年计4分;
逾期一周未交的,扣量化考核1分,并扣发绩效30元;
无故不交的,扣量化考核2分,并扣发绩效50元。
3.集体备课
此项满分为20分。
学校实行“一课一研”制度。
无故迟到的,每次扣量化考核1分,并扣发绩效30元;
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量化考核2分,并扣发绩效50元。
4.教学设计
此项满分为6分。
每学年上下学期各组织进行1次教学设计评比。
优秀等级计3分,良好计2.5分,合格计2分;
无故不交的,每次扣量化考核2分,并扣发绩效50元。
5.校级公开课
此项满分为8分。
每学年至少上2次校级公开课,上下学期各1次。
公开课结束后,应在一周内上交教学设计、座谈记录、评价表(3-5份)等材料。
公开课未真实开展或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每缺1节扣量化考核4分,并按照50元/节扣发绩效。
6.听评课
此项满分为10分。
听课节数每学年不应少于20节,上下学期各10节。
每少听1节扣量化考核2分,并按照50元/节扣发绩效。
7.作业布置与批改
此项满分为10分。
各年级备课组根据教学实际需要,统一作业布置形式、作业量以及批改要求。以年级为单位,上报教务处备案,审核通过后,作为检查评比依据。
8.监考工作
此项满分为8分。
监考工作为教学基本职责之一,教师应当认真参加学校举行的期中(终)考试等监考工作(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高、中考和各类成人考试不列入此项)。
无故不参加学校或年级安排监考任务的,每次扣量化考核2分,并按100元/场标准扣发绩效。
男教师年龄55岁以上,女教师年龄50岁以上,监考人员充足时,原则上不再安排社会化考试监考工作。
(三)参加非本职岗位教育教学活动
此项满分为10分。
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管理类非本职活动。
积极参加七年级、高一年级招生工作,量化考核加2分,并按40元/晌计发绩效工资。
积极参加校运动会裁判等工作,量化考核加2分,并按40元/晌计发绩效工资。
参加社会化考试监考工作,每次量化考核加1分,最高累加6分。
(四)教师业务综合素质评价
此项满分为10分。
学校每学年进行2次教师业务综合素质评价,上下学期各1次,每学期计5分,学年计10分。
优良率90%以上得5分,80%~89%得4分,70%~79%得3分,60%~69%以上得2分,50 %~59%以上得1分。
(五)岗位管理
此项最高分为20分。
班主任岗位:各年级按班主任人数的40%评优。年度优秀的,量化考核计20分,其他计15分。
教研(备课)组长岗位:按学科(备课)组人数的20%评优。年度优秀的,量化考核计15分,其他计10分。
(六)出勤与纪律
此项满分为34分。
教师应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工旷会旷课。
1.活动、会议出勤量化考核满分20分。
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量化考核1分,并扣发绩效30元;
无故旷会一次扣量化考核2分,并扣发绩效100元。
2.上课出勤量化考核满分14分。
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量化考核1分,并扣发绩效30元;
无故旷课一次扣量化考核2分,并扣发绩效100元。
3.在课堂教学、集体备课、考试监考等工作过程中不遵守工作纪律,使用手机玩游戏、聊天、网上购物,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每次扣量化考核5分,并扣发绩效100元。
(七)考试成绩
此项满分为50分。
考试指的是学校组织的期中(终)考、统考、市级联考。
考试评比指标应综合考虑五个指标:高分率、一本率、二本率、线下20分率和平均分。指标比例由年级根据参考人数划定。
评比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年级自行制定,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四、行管、专职教辅人员考核办法
另行制定。
五、考核指标的分配和结果应用
中高考科目,按年级教师总数40%评优。
非中高考科目,按学科教研组总数40%评优。
行管、专职教辅按人员总数的40%评优。
校级优秀是市级及以上评优必备条件之一。
六、本办法由校办公室牵头实施,校党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