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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71122858U/202411-00038 组配分类: 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亳民罚字〔 2024〕第9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14 发布日期: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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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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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亳民罚字〔 2024〕第9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14
发布日期: 2024-11-14
亳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亳民罚字〔 2024〕第9号)
发布时间:2024-11-14 17:50 信息来源:亳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当事人: 亳州市汽车经销商商会 

住所(地址):亳州市谯城区万福大市场综合楼105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振海  职务: 会长  

经调查,你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  2022年、2023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 ,上述行为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   撤销登记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 亳州市人民政府 或者 安徽省民政厅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亳州市民政局

202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