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亳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 安全制度
索引号: 12341600485891787W/202501-00003 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亳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幼儿师范学校消防工作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2 发布日期: 2025-01-02
索引号: 12341600485891787W/202501-00003
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亳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幼儿师范学校消防工作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2
发布日期: 2025-01-02
亳州幼儿师范学校消防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5-01-02 10:47 信息来源:亳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学校成立以总务处主任为组长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消防安全方面的所有工作,各处室具办人和保安为小组成员,副组长具体负责实施。

二、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人人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三、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五、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严肃处理。

六、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定期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七、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严禁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除手机充电外不准私接任何电器。

八、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各班班主任对学生进行火灾自救、逃生方法等方面的教育,并有文字记录。

九、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报火警,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学校所有教师进行全面抢救,并在险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上报领导部门。

十、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