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政府办 > 卫生监督
索引号: 11341600734971201D/202501-00021 组配分类: 卫生监督
发布机构: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卫生监督】亳州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2 发布日期: 2025-01-22
索引号: 11341600734971201D/202501-00021
组配分类: 卫生监督
发布机构: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卫生监督】亳州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2
发布日期: 2025-01-22
【卫生监督】亳州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发布时间:2025-01-22 16:24 信息来源: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完成情况。2024年,全市共监督检查12353户次。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390件(医疗卫生专业53件、无证行医71件、职业卫生6件、传染病防治114件、放射卫生21件、公共场所卫生69件、生活饮用水11件、消毒产品单位23件、学校卫生21件、妇幼健康1件),其中一般程序373件,简易程序17件,罚没款总额333.83万元。全市不良行为记分642次,其中对医疗机构记分445次,对个人记分197次。

二、国家“双随机”工作完成情况。2024年,全市承担国家“双随机”任务1128家,已监督完成1126家,任务完成1115家,任务关闭13家,监督完成率99.82%,完成率98.85%,任务完结率100%。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监督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共责令整改411家。在“双随机”监督检查过程中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8件,合计罚款7.32万元。

三、专项检查工作完成情况。一是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按照《关于印发亳州市2024年度卫生健康执法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亳卫秘〔2024〕24号)要求,每季度对全市非法行医场所开展暗访,将暗访发现的非法行医场所线索书面反馈至各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并督促查处。目前,全市共办理无证行医案件61件。二是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目前,全市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283家次,办理医疗卫生专业案件45件。按照方案要求,我市每季度抽查12家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机构仍存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不及时、医护人员配备不规范、病历文书书写不规范等问题,已全部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开展无证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将公共场所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卫生健康执法工作考评。每季度暗访各类公共场所,通报各县区,跟踪整治结果。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取得了阶段成效,持证率从50%提升到73%左右,卫生状况得到明显好转,卫生设施配备齐全,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规范。四是开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自查工作。按照省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皖疾控函〔2024〕23号)文件要求,2024年5月,我市对抗(抑)菌制剂备案情况进行了自查,核查出部分备案存在标签说明书不规范、卫生许可证失效、检测报告缺项等问题,已建立问题台账,对账销号,对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备案信息及时纠正或清理撤回,并及时下发监督意见书,责令企业积极整改落实,逾期不改的,依法立案查处。本次共梳理出约300个产品备案信息不符合要求,下发监督意见书80余份。五是开展营利性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检查。按照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科技局、亳州市体育局、亳州市文旅局、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亳州市消防救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营利性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教秘〔2024〕3号)要求,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在全市开展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教学及生活环境情况及近视防控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六是开展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厅和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等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函〔2024〕365号)要求,按照职责迅速在全市开展了学校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等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采光照明等不合格的15所学校,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37所存在问题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七是开展游泳场所专项检查。我市分别于6月12日-6月13日、7月11日-7月16日、8月13-8月21日开展三轮全市游泳场所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全市游泳场所79家次,对9家游泳池水质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处罚。八是开展现制现售饮水机专项检查。对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售水机水质处理器及饮用水直接接触的材料和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出水水质检测报告等情况,所查31家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均有健康证,部分现制现售饮水机取水口内侧有污渍,周围有污染源存在,我委已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目前,已对全市100台现制现售饮水机出水水质进行随机抽检,检测结果显示8台现制现售饮水机出水水质不合格,合格率为92%。对抽检出水水质不合格的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将责令相关经营单位停止现制现售饮用水,及时查明原因消除污染,并对水质进行再检验,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供水。九是开展消毒产品分类监管。目前,我市有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61家,按照要求,抽取了48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最终评价结果分别为:优秀单位1家(得分85分以上);合格单位34家(得分60-85分);重点监督单位13家(受到行政处罚)。十是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控检查。抽取了全市范围的80%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从场所,设备,人员资质,报告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立案处罚2家。鼓励利辛二院积极备案放射类别资质,争取2025年下半年增加放射类别备案。十一是开展餐饮具消毒企业专项检查。对全市范围内已发现的正在营业的餐消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并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抽检。十二是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管。涡阳县02家企业已全部纳入了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全覆盖范围并建立了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汇总档案和执法档案。确定甲、乙、丙类企业6、52、31家(另有非工业类甲、乙、丙类企业110、2、1家),其中分别对乙、丙类28、25家(另有非工业类乙、丙类企业2、1家)进行了差异化现场抽查,乙、丙类现场抽查比例分别达到53.85%、80.65%,并依法依规进行上报和督促整改。

四、行政许可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我市共办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1785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1516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126件,放射诊疗许可52件,生活饮用水许可91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无相关投诉和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监测工作。2024年上半年,我市共有2160个企业标准在平台上进行备案,共监测企业标准2160个,监测率100%,监测到有问题的企业标准970个(其中不予备案310个),全部已通知企业修订,并及时解答了企业的相关疑问和咨询。无相关企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