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完善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发挥教育科研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提高师资水平中的先导作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现根据《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印发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科研函(2020)7号》,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一、课题管理的组织和内容
(一)学校成立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课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各学科教研组长组成。
(二)教科研中心为课题管理机构,负责各级课题的申报、实施、成果鉴定、建档等工作。
(三)课题管理内容包括课题规划、申报论证和立项、研究过程的检查指导、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审和优秀成果推广等的全过程管理。
(四)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课题专项活动,教科研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课题科研队伍(聘请校内外课题研究专家或兼职研究员),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课题工作经验交流会。
二、课题指向和课题分类
(一)学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主要研究:在学校教育发展中具有重要现实和指导意义的理论问题;在教育教学实践领域内,对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实践问题;对于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前沿问题。
(二)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主要指向经学校教研室和上级教育科研部门批准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立项课题。
国家级课题:指国家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
省级课题:省级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市区级课题:市区级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
三、课题申报与立项
(一)学校教职员工均可参与申报教育科研课题,市级或省级课题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当年不得再次申报同级别课题。申报课题须填写《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1份,按栏目要求填写清楚。课题研究的期限一般为2年(可以延期但不超过1年)。
(二)课题立项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重要的实践价值,课题组组成人员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三)申报课题由教科研中心组织学校教育科研评审组,按照以上原则进行分类评审。课题通过评审,主持人根据评审意见尽快撰写《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开题报告》和课题研究方案,并在一个月内组织开题。
(四)学校重大课题的立项须邀请上级教育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和有关领导、聘请有关专家,召开论证会组织论证。
四、过程管理
(一)教科研中心负责课题研究过程的全面管理,包括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检测研究成果,提供信息资料,指导研究方法。
(二)教科研中心建立课题档案资料,公布每学年立项课题实施情况。
(三)对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教科研中心在经过帮助、督促后仍未能按计划进行研究者,在报告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同意后,应勒令中止研究,并撤销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课题。
(四)课题主持人负责研究过程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合理调配人员、经费和信息等资源,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取得预期成果。主持人应定期向教科研中心提交阶段性研究报告。
(五)课题组应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研究过程的自我管理。抓好计划的实施、反馈调节和研究材料的积累工作。
(六)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课题主持人,或对课题组成员进行调整,或延长研究期限,或改变课题名称,或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的,课题主持人应书面报告教科研中心,经学校统一上报教育局,并同意后方为有效。
五、课题结题与成果鉴定
(一)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撰写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和《成果鉴定书》,向教科研中心提出鉴定申请。
(二)课题鉴定由教科研中心组织学校教育科研评审组,对课题研究是否完成预定任务、课题研究的结果及其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作出结论和评定。鉴定结果经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三)课题结题材料的形式一般包括:《结题报告》和《成果鉴定书》、研究报告、科研论文、专著、课程教学产品和相关制度文件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或实物模型等。
注:所有上报立项申请、中期报告、结题报告、论文等材料均需提供权威查重报告和诚信承诺书。
六、课题档案
(一)课题组要系统地收集和保存反映课题研究全过程的文件材料,形成完整的课题研究档案。教科研中心要加强档案管理,发挥课题档案的作用。
(二)课题档案应包括:课题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课题研究方案、过程性材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阶段研究计划、中期调查表、阶段性研究报告;学生跟踪观察记录、对比情况,学生个案分析积累;实验班、对比班情况分析;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课题组活动记录、教学案例、课件、心得体会、多媒体作品等)、中期报告、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