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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4971201D/202504-00016 组配分类: 医养结合
发布机构: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医养结合】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07 发布日期: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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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医养结合
发布机构: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医养结合】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07
发布日期: 2025-04-07
【医养结合】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5-04-07 17:25 信息来源: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推进医养结合是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群众对“医养结合”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亳州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医养结合作为深化医改、优化养老服务的重要抓手,聚焦“规范服务、提升质量、保障安全”目标,重点针对医养结合机构资质不全、服务能力不足、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统筹推进整改提升,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需求。

一、突出基础普惠,深化改革兜底线

深入推进农村敬老院、乡镇卫生院集成改革,推动实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安度晚年。一是机构“融”。全面实行乡镇敬老院、卫生院统一管理、功能融合、协同发展,为失能特困老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目前,全市119家公办乡镇敬老院与乡镇卫生院完成融合,新增医疗床位1700张、医技人员356人,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5.3%。二是管理“融”。出台《农村敬老院改革基本规范》,实行内部管理人员、经费、制度、标准“四统一”。三是服务“融”。推动医疗护理与养老服务连通,将服务内容由生活照料拓展到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全方位服务。对达到全护理、半护理程度的特困老人分别按2:1和4:1标准配备护工,对能生活自理的特困老人按10:1标准配备护工,每半年体检1次,打通医疗护理与养老之间行业壁垒。

二、突出多元共担,梯度分层优供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区嵌入、组织补充,积极构建责任共担、协同供给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格局。一是推进医办养。依托公立医院,开展健康养老服务,市人民医院建成老年医学院,建成3家老年护理院,11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建成老年医学科,58家医疗机构开设康复保健科,1439家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立足亳州中医药资源禀赋,全市所有公立中医院均建成医养结合中心。蒙城县创成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蒙城县中医院创成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单位。二是推进养办医。鼓励养老机构申请医疗机构设置许可,提供医疗服务,29家养老机构成功设置医疗机构,实现养老医疗一体化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全市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均设立了医务室或护理站。三是发展社区嵌入养老。扎实开展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7007户,建成家庭养老床位200张。稳步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签约医生服务,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重点签约人群,提供健康体检和随访等健康服务。利辛县试点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老年食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站三牌三服务”联建模式,涡阳县天颐养老服务中心、利辛县向阳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成功申报省级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

三、突出政策协同,系统集成强保障

从医养结合各项服务的有效衔接、资源整合入手,着力提高医养结合协同推进的整体合力。一是出台扶持政策。修订《亳州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发放办法》《亳州市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推进医养结合,8家民办养老机构兼具养老和医疗资质。出台《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落实小区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出台《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学费补偿和岗位补贴政策》,对从事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的毕业生给予资金奖励。二是完善医保政策。出台《亳州市养老机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互助试点实施方案》,探索把“农村敬老院”作为“家庭”对待,实现敬老院内老人之间共济使用医保门诊资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13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将脑出血、脑梗死等5种老年人常见病种纳入日付费范围。在落实资助参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再次救助综合医保政策的基础上,救助资金或和县区财政兜底保障,有效解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报销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