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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28524325W/202506-00016 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关于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11 发布日期: 2025-06-11
索引号: 11341600728524325W/202506-00016
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关于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11
发布日期: 2025-06-11
亳州市关于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1 10:58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5日(第批)交办我3件信访,截至611日,已办结0件。其中,经查属实的3件,不属实0件,责令整改3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WX202500004

桃花源二期172单元楼下,曹县烤全羊饭店,把油烟机装到居民生活区内,导致油烟气味反串到居民楼内,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没有采取具体管理措施。

 

谯城区

 

声大气

 

    经核查,问题反映点位为谯城区薛阁街道桐乡路桃花源二期南门三、四号商铺曹县烤羊肉,该店二至三月份经营饺子馆,四月份未营业,五月初开始经营曹县烤羊肉,存在餐饮油烟、噪音扰民现象。

1.噪音和餐饮油烟检测结果达标。

2.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

3.整改措施落实 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1.谯城区依法依规该店下达停业整改通知单

2.督促经营者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

3.要求该商铺定期对噪音、油烟进行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4.谯城区已明确由区城管局定期对该点位进行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2

WX202500006

亳州市高新区观澜天下住宅小区西区西门北侧菁华北路门面房内,有两家屠宰活鸡的商户,分别为“老刘鲜鸡活鱼店和菁华北路鲜鸡批发店”,在屠宰经营中产生的浓烈恶臭味飘散到观澜天下住宅小区内,其中,老刘鲜鸡活鱼店还用一个风扇将店内的腥臭气味通过窗户直接抽排到观澜天下住宅小区内,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两家屠宰活鸡的商户白天把待宰的活鸡圈养在人行道上,晚上圈养在店内,店内外和人行道上恶臭、苍蝇满天飞,周边居民和商户都不敢开门窗,恶臭气味和鸡叫声、大量苍蝇严重影响周边商户、居民和行人正常经营和生活。

高新区

大气

经现场核实,观澜天下西区西门北侧有两家屠宰活鸡商铺,分别为老刘鲜鸡活鱼店和菁华北路鲜鸡批发店,其反映活鸡屠宰、异味较重、人行道圈养活鸡等情况属实。

拆除窗户上风扇,并对窗户进行封闭;加大除臭冲洗频次,消除异味;清除人行道上存放的鸡圈。

已要求该商铺清理人行道上的鸡圈,并对窗户进行密闭、风扇拆除,加大冲洗频次,消除异味。

3

WX202500003

利辛县福祥建材有限公司:1.脱硫塔和湿电没有验收手续,长期生产;2.厂区外脱硫塔水池漏水导致围墙外土壤有污染,导致寸草不能生长及庄稼减产;3.窖体及窖门没有封,有外排,污水没有处理直接流到河里。

利辛县

利辛县福祥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新张集乡,法人代表潘春友,主要生产煤矸石砖。该公司手续齐全,并按照环评审批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因我省大气排放标准,要求降低浓度,该公司为了达标排放加装湿电除尘设备和改造脱硫塔管道,于2025年3月8日完成升级改造,3月11日点火生产,3月22日委托安徽知人行科技有限公司对在线检测设备进行验收。目前,正在验收中。
关于“窖体及窖门没有封,有外排,污水没有处理直接流到河里”问题,该公司的焙烧窑体两侧各留一个观察口、一个配风口未封闭,观察口及配风口均是负压进气口,焙烧窑体两侧其余的检修口均封闭(均为负压进气口),废气经脱硫塔排放,未发现污水直接流到河里现象。但该公司窑炉进坯道底部积存有生产废水,并用自吸泵将废水抽到东南侧雨水管道内,沿着雨水管道排入厂区东北侧雨水总排管道内。该公司的生产废水是2025年6月1日下大雨脱硫水池外溢的碱性废水。2025年6月5日下午,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现场对窑炉进坯道底部、自吸泵抽水处、厂区东南侧雨水管道自吸泵抽排处、厂区东北侧雨水总排管道内的废水进行取样检测(PH),检测结果分别为9.76、9.30、7.90,为弱碱性废水。

1.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2.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3.由新张集乡综合执法队和县工信局每月不少1次的巡查检查,防止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1.县生态环境部门正在对该公司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2.责令该公司尽快完成验收,规范处置弱碱性废水。
3.要求新张集乡、县工信局加强监管,防止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