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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28524325W/202506-0005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1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4 发布日期: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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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1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4
发布日期: 2025-06-24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1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6-24 09:59 信息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刘则云代表

您好!您在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秸秆禁烧导致农民种地难和基层治理难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结合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秸秆禁烧政策的必要性

(一)环境保护与空气质量

根据PM2.5溯源监测结果,秸秆焚烧是亳州市秋冬季PM2.5的重要来源之一。2022-2023年秋冬季,生物质燃烧源贡献占比15%,对空气质量影响明显秸秆禁烧是减少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的必要措施。自2012年秸秆禁烧实施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二)法律与政策要求

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我市出台的《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试行)》、亳州市秸秆禁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细化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压实了属地责任,明确了秸秆焚烧火点标准,量化了履职不到位问责情形

(三)安全风险

秸秆焚烧易引发火灾、交通事故,并破坏土壤生态平衡。焚烧秸秆产生含有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烟尘等物质,不仅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政策实施以来,我市连续年实现卫星遥感零火点,有效降低了相关安全风险。

二、关于秸秆还田问题的改进措施

近年来,我市依托秸秆资源产业基础,多措并举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共赢。2017—2024年,亳州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由89.9%提升至95.83%,产业化利用率由28.15%提升至61.1%,年利用秸秆500吨以上规模企业数量由95家发展到444家。2019—2022连续4年获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省政府督查激励表彰。涡阳县秸秆竞拍新模式、蒙城县秸秆热能托管模式、谯城区中药材秸秆综合利用模式获《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技术和模式汇编》收录。我市三县一区全部成功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为全省唯一市。

(一)健全收储体系。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建立秸秆收储点,统筹构建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1+X”的秸秆收储网络。全市累计建设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268个(2024年新建30个),设置露天秸秆收储临时堆放点(场)724个,实现秸秆收储运网络乡镇全覆盖。

(二)推动多元利用。一是推广商品有机肥、生物炭基肥等利用方式,肥料化利用率40.7%二是推广热能托管模式,加大秸秆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利用,能源化利用率27.7%三是结合实施农业农村部粮改饲项目和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大力推广玉米秸秆青、黄贮技术,饲料化利用率27.1%四是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工业用纤维、人造板、保温材料等,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工艺品、编织加工、日光温室保温草帘等,工业原料化利用率4.4%五是推广袋式、柱块式基质栽培平菇、香菇、金针菇等木腐菌技术,以及床式、地式栽培大球盖菇、双孢菇、草菇等草腐菌技术,基料化利用率1.1%

(三)育强规模企业。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条,加强秸秆产业化企业双招双引。目前,全市秸秆利用量在500吨以上的的企业和主体达444家,其中千吨以上规模企业392,秸秆利用产业总产值超25亿元。

加快整推进。2017年以来,我市三县一区先后实施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19次,其中利辛县实施7次、蒙城县6次、涡阳县和谯城区各实施3共计获得中央财政资金2亿元极大提高了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三、关于放开禁烧的建议的回应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第四部分着力推进乡村建设第十九条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明确: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生态环境部正在制定出台秸秆禁烧方面工作政策指南。目前,考虑亳州市农田分布密集,气象条件多变,易导致火点扩散,我市暂不具备放开禁烧的条件。按照市委提出的“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查处火点问责力度不变”要求,秸秆禁烧政策按照《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试行)》和《亳州市秸秆禁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同时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高塔视频监控和焚烧管控

(一)精准化管控。将重点管控期缩短为"三夏"5.25-6.20)、"三秋"9.25-10.20)核心时点,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期间(11月、12月、1月、2)和重大社会活动为重点时段非重点时段实施梯度响应机制。非重点时段结合秸秆产生量允许在防控下(重点根据气象会商对上风向乡镇加强焚烧精准管控)祭祖等特殊用火。

(二)科学化处置。按照《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试行)》和《亳州市秸秆禁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对市级巡查发现问题,50平方米以上的直接纳入火点统计,5平方米以下的,不纳入火点统计。对高塔视频监控推送焚烧问题,通报县区和乡镇仅统计未及时处置火点。结合高塔视频监控,“1530” 处置闭环(1 分钟研判预警、5 分钟属地响应、30 分钟处置完成,夜间(22:00-6:00)处置柔性机制,1个小时处置完成)20分钟内二次巡航已灭火的,直接判定为及时处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结合曹志代表的建议,联合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力争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秸秆产业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力争秸秆禁烧工作位于全省前列力争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有效推动生态效益与农业生产协同发展。

(一)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实施秸秆变肉工程,集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拓宽农作物秸秆的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等综合利用渠道。依托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博览会等平台,开展招商活动,引进更多的秸秆深加工企业入驻亳州,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二)加强农业技术支撑多方争取资金技术,提升秸秆还田技术和深翻工程,加强农技指导,推广抗逆作物品种,配套适时深松整地等农艺措施缓解连作影响

(三)探优化分区管控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最新要求,探索在特定气象条件下分区优化管控处理

 

 

 

办复类别:A

联系电话:0558-5237622  18856789121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