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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40899250F/202506-0003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3 发布日期: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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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3
发布日期: 2025-06-23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6-23 14:44 信息来源: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住房发展中心:

我单位对市人大代表舒平关于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开发企业管理的建议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严格市场准入与清出

(一)强化资质审核把关。在企业资质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核开发企业的资金实力、技术人员配备、工程业绩等条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开发建设能力。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批准进入市场。

(二)加大违规企业清出力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其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质证书,清出市场。

二、明确责任主体与范围

(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质量终身责任制,明确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责任,无论其职务如何变动或企业发生何种变化,都要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二)界定质量问题类型。详细规定不同类型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如因设计不合理、施工工艺不当、材料质量不合格等导致的问题,分别明确相应责任主体。

三、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

(一)引导企业重视质量。通过政策引导、宣传教育等方式,让开发企业认识到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念,将质量文化融入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中。

(二)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开展“质量月”和标准化工地观摩活动,推动建筑工地施工管理标准化,并对表现优秀的开发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企业积极提升工程质量。

四、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一)鼓励公众参与。建立健全公众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鼓励业主、施工人员及社会各界对住宅小区开发项目中的质量问题进行举报。对举报人进行保护和奖励,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二)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住宅小区开发项目进行曝光,引起社会关注,促使开发企业重视和改进工程质量。

五、规范质量问题保修维修

(一)落实质量保修维修制度。督促县区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及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分类处理指导手册》《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维修技术处理导则》等质量保修维修机制,指导建设单位在保修期届满前3个月内按规定开展质量回访,对是否存在保修期内未维修的问题进行确认,进一步压实了企业和主管部门质量保修、质量投诉处理责任,规范质量保修行为和投诉处理程序。

(二)配备专业人员。督促开发企业应组建由土建、水电、暖通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维修队伍,确保能够及时处理各类质量问题。同时,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三)及时响应业主诉求。开发企业应建立24小时报修热线或应用质量问题“码上维修”在线报修平台,及时受理业主的报修申请。对于业主反映的质量问题,按照“1天、3天、7天”办理限时要求,维修人员按时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并向业主反馈维修方案和预计维修时间。

(四)追究相关责任。对于因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或赔偿损失。对于开发企业或者施工单位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办复类别: A 类

联系电话:05585518878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