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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7373246591/202506-00064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亳州市2024年第20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0 发布日期: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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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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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关于亳州市2024年第20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0
发布日期: 2025-06-20
关于亳州市2024年第20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6-20 11:04 信息来源: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皖政地挂亳202521  

 

关于亳州市2024年第20批次(工矿废弃地

复垦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亳州市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亳州市2024年第20批次(工矿废弃复垦挂钩)城市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已经验收的亳州市2019年第一批次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农用地指标31.1345公顷(耕地31.0666公顷)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四社区管理中心文苑社区用地范围内集体农用地1.6079公顷(耕地0.6537公顷)挂钩。

同意征收集体农用地1.6079公顷(耕地0.6537公顷)合计批准建设用地1.6079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城市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