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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508-00029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10 发布日期: 2025-08-10
咨询机构: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0558-562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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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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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10
发布日期: 2025-08-10
咨询机构: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0558-5626721
《亳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10 19:14 信息来源: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电梯,作为现代城市楼宇中最频繁使用的特种设备,承载着市民“出门第一步、回家最后一程”的安全感,其安全运行直接关乎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亳州市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直面电梯安全治理中的痛点难点,精准施策、系统构建,出台了《亳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条例》的出台,为加强住宅电梯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就《条例》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亳州市城市化进程持续加快,电梯保有量大幅增长,截至2025年3月底,全市登记注册电梯达27127台,其中住宅电梯20733台。随着使用年限增长,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渐显,且存在安全责任划分不清、部分主体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电梯安全监管压力日益加大。基于此,结合本地实际,为规范住宅电梯安全管理,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其制定以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为基础,立足亳州电梯安全治理的现实需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从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来看,《条例》的出台是响应国家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求的具体举措,确保上级政策在亳州落地生根。从推动本地发展而言,它填补了亳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空白,能有效解决电梯安全治理中的痛点难点,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群众乘梯安全感,助力城市治理能力提升,为亳州市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条例》制定严格遵循规范流程。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组建起草小组牵头开展《条例(草案)》起草工作。2025年2月28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月7日,书面征求各县区政府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意见,同时通过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吸纳市直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4月3日,市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并形成《条例(草案)》;4月7日,经市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最终,于2025年6月30日经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7月10日获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完善的住宅电梯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方责任,强化安全设施配备,破解资金与应急难题,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实现对住宅电梯从建设、使用、维护到应急处置的全生命周期有效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群众乘梯安全,提升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五、主要任务

《条例》围绕电梯安全管理多方面展开部署。在管理体系上,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基层参与”的多元共治机制,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政府应急体系,市场监管部门搭建智慧监管平台,多部门协同联动,街道、乡镇协助解决实际问题。在设施配备上,对新安装电梯的机房、井道等工程质量,通信覆盖、应急电源等设施配置提出要求,已使用电梯重大修造时需按规定配置设施。在责任划分上,明确市场监管部门为主管部门,细化住建部门职责,确定电梯使用单位为安全责任主体并列出10项职责,明确乘用人禁止的6种行为及维保、检验检测机构义务。在资金与应急方面,打通修理等费用的资金使用渠道,设立应急备用金,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监督处罚上,对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违规行为设定2万至5万元罚款等处罚。


六、创新举措

1. 构建多元共治体系,整合政府、部门、基层力量,形成协同监管网络,破解电梯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治理效能。

2. 对新安装住宅电梯设施设备提出创新性规定,如要求配备应急电源、断电自动平层装置、空气调节装置等,将运行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智慧监管平台,从源头强化安全保障。

3. 明确电梯使用单位10项具体职责,列举乘用人6种禁止行为,形成清晰的责任闭环,让各方主体知晓自身责任边界。

4. 设立住宅电梯应急备用金,为紧急情况提供资金兜底,同时多渠道支持老楼装梯,既解决当下难题,又着眼长远发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保障措施方面,通过明确的处罚条款,对违规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等进行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以刚性约束倒逼各方履行职责。下一步,将推动各相关方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加强宣传解读,让群众和相关单位充分了解条例内容;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确保智慧监管平台有效运行;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确保《条例》落地见效,持续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八、政策咨询

如需了解更多政策详情,可向亳州市市场监管局特设科咨询,联系方式: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杜仲路679号)特种设备监察科,邮编:236800,联系电话:0558-5626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