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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60499XR/202508-0001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4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1 发布日期: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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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4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1
发布日期: 2025-08-22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4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8-22 15:47 信息来源: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杨攀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缴费标准过高问题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由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省、市、县三级必须无条件执行。虽然每年我们都通过各种渠道向国家医保局提建议,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我们又通过全国人大代表、现亳州市委书记秦凤玉同志向国家有关部门提议案建议,但国家三部门仍然没有采纳。2024819日国家三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规定:“2024年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下一步,我局还会继续向国家医保局提建议,尽最大努力争取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不上涨。

二、关于群众保险意识不高问题

近年来,群众参保意识下降,居民参保人数逐年减少。原因很多:既有个人缴费标准连年上涨、农村群众收入下降、我市常住人口逐年减少等因素,也有居民疾病风险意识不高、年轻人有侥幸心理、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等原因。每年9—12月居民参保集中征缴期间,市、县区医保局都做了如下工作:一是抓好启动。下发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文件、召开参保启动会议、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访谈等,专题介绍居民参保政策;二是搞好培训。制作《居民参保须知》《居民医保一问一答》《居民医保待遇政策读本》等资料,统一培训内容和政策口径,逐级培训到村(社区)包保干部、村医保站经办人员和村组网格员等,提高逐户宣讲动员的精准性。三是加大宣传。每年9月作为居民参保集中宣传月,市、县区医保部门联动,广泛深入开展专页、专版、专线、专员、专题、专栏等六专宣传,基本做到宣传工作常态化。四是压实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年多次调度并带队到镇村实地走访调研居民参保工作;市、县区医保局成立了包保工作组,定期到县区督导调研、走访动员,压实镇村主体责任。五是部门协同。医保与税务、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联动,共同做好各类人群参保动员工作。尽管如此,全市居民每年参保人数都下降,我们工作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按照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讲力度,精心设计宣传口径、宣传材料、宣传方式,把握各类人群的关注点,分层分类开展征缴宣传;讲清楚门诊、住院、大病保险、意外伤害、异地就医等医保政策,切实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精心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三、关于补偿机制不健全问题

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2024年全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380元,各级财政补助670元;2025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400元,各级财政补助700元。按目前我市参保493万人计算,各级财政补助达到34.51亿元;另外,国家、省每年转移支付我市医疗救助资金约2亿元,合计36.51亿元。可见,居民个人缴费是小头,各级财政补助是大头,财政补贴的力度已经很大。至于您提出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补偿范围等不清楚问题,反映出我们工作还不到位、宣传还未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下一步,市、县区医保局将着眼市内市外、线上线下、基层机关、城镇乡村、职工居民等各个层面,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和渠道,多线发力,全方位、无死角地打造医保政策宣传矩阵,切实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理解、知晓和认可度。同时,我们将持续向上级部门建言,推动合理控制居民个人缴费增长幅度,提高财政补贴力度,降低城乡居民参保压力,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

感谢您对亳州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更好地促进全市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办复类别:B

联系电话:0558-5025535  联系人:郭之栋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