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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60499XR/202508-0001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1 发布日期: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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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1
发布日期: 2025-08-22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8-22 10:15 信息来源: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孙冰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镇痛分娩费用单独纳入医保报销,让生孩子不再痛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生育定额补助

2019年市、县区医保局成立前,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部门分别对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制定了生育定额分娩补助政策。省、市、县区医保局成立后,各项医保政策基本上由省级统一制定,市、县区执行。近两年,为支持国家生育政策落地实施2024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35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分娩住院定额补助标准,由定额800提高至顺产1600剖宫产2400元。同时,市医保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医保局单独预算生育分娩定额补助资金,按照各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分娩补助资金数额,据实拨付,确保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落到实处。

二、关于镇痛分娩费用

2024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归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76,制定了“分娩镇痛”项目正式价格,省三级医疗机构收费价格1500/4小时,明确规定本项目收费3,即医保不可报销项目。按照省规定的定价原则,我市制定了市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收费价格,分别为1350/4小时1282.5/4小时1218/4小时,按省里要求,此项目必须执行3收费,不可纳入医保报销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积极向省里反映,争取早日将“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让生孩子不再痛,最大限度提升民众的生育意愿,以更大力度支持国家生育政策落实。

感谢您对亳州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更好地促进市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办复类别:C

    联系电话:0558-5606959,联系人:杨雨露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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