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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1642621U/202509-00005 组配分类: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发布机构: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亳州市地震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3起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典型案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7 发布日期: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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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发布机构: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亳州市地震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3起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典型案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7
发布日期: 2025-09-17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3起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9-17 15:29 信息来源:亳州市应急管理局(亳州市地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做好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打非治违”震慑作用,严厉打击动火作业违法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法治意识,主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强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现公布3起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典型案例。

   案例一:亳州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案

    2025年5月20日,亳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谯城区物流园开展暗访检查。检查现场发现,亳州市某有限公司内一人员(廉某某)正在进行氩弧焊作业,执法人员现场通过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廉某某证件信息。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对亳州市某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安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案       

    2025年6月11日,蒙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接群众反映,对安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现场有2名员工杨、楚某某从事焊接作业。执法人员现场通过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未查询到杨某和某某的证书信息。

    以上事实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第五条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蒙城县应急管理局对安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蒙城县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案

    2025年7月29日,接群众反映问题蒙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车间内有4名电焊作业人员正在进行电焊切割作业,其中,陈某某、王某某提供的电子版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分别为:T34122419xxxxxx1517、T34212519xxxxxx2410,执法人员查询上述证号,未在应急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平台”查询到证件信息。

    上述事实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第五条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蒙城县应急管理局对蒙城县某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陈某某、王某某涉嫌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行为另案查处

    案件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进行特种作业培训考试,不仅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更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能力的检验和预防事故的有效手段。由于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接触的危险因素较多、安全风险较高,未经培训上岗作业,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仅危害本人,还会对他人造成较大伤害,对周边设备、财产等造成较大损失。同时,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也是消除事故隐患、提升管理水平、筑牢安全防线的重要举措之一。

    市应急局在此提醒生产经营单位在聘用特种作业人员时必须对其从业资格进行审核,可通过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s://cx.mem.gov.cn/)、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核验;特种作业人员切勿相信“无需培训、无需考试即可获取证书”等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