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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7373246591/202509-00022 组配分类: 土地出让公告
发布机构: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亳自然资规告字(2025)13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29 发布日期: 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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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土地出让公告
发布机构: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亳自然资规告字(2025)13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29
发布日期: 2025-09-29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亳自然资规告字(2025)13号
发布时间:2025-09-29 08:50 信息来源: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亳自然资规告字(202513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以下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²、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5-41

漆园路以东、槐花路南侧、汤王大道以西、合欢路以北

25333.338

工业

≥1.2

≥40%

≤5%

50

426

426

5

2025-42

曹仁路东侧、酒城大道以南、文苑路西侧、槐花路以北

30000.045

工业

≥1.2

≥40%

≤5%

50

504

504

5

2025-43

曹仁路东侧、酒城大道以南、文苑路以西、槐花路北侧

19320.5 (28.981

工业

≥1.2

≥40%

≤5%

50

325

325

5

2025-44

曹仁路以东、酒城大道以南、文苑路西侧、槐花路北侧

23333.335

工业

≥1.2

≥40%

≤5%

50

392

392

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土地出让公告下方附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5929日至20251028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1028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102818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出让时间为20251021日至20251030日上午1000止,挂牌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六、其他

(一)2025-41号出让宗地规划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025-422025-43号出让宗地规划行业为食品制造业及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2025-44号出让宗地规划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二)以上出让工业用地为“标准地”出让,符合《亳州市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亳政办秘﹝20218号)的要求,“标准地”控制性指标:2025-412025-422025-43号地亩均投资强度不小于240万元2025-44号地亩均投资强度不小于280万元、;2025-412025-422025-43号地亩均税收不小于20万元2025-44号地亩均税收不小于28万元能耗标准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231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应满足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三)以上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拟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入园政策,报名时须提交由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项目符合入园入区和标准地条件的审核意见

(四)以上出让宗地的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30日内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并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土地开发程度:“三通一平”。

(六)土地交付: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交付手续。

)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18个月。

)竞得人可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申请“交地即发证”,按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交地当天同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备注“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以“标准地”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标准地”性质不变。

以上出让工业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应满足国家、省相关规定,符合《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4年版)》及《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4年修订)》的要求。

(十)自然人、法人或其组织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土地竞买保证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

账号:100689809260010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账号:179706877270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芍花路支行

账号:2710101021000003553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057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