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8月28日在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王玉红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防范化解风险、助力惠民政策落实、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等方面发挥了审计独特监督作用。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对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看,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迎难而上,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美好亳州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回升向好。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18.5亿元,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7.8亿元。深化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免申即享”平台兑现资金1.8亿元。发行29亿元新增专项债项目,安排用于22个项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9亿元,同比增长7.7%。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有效保障重点支出。进一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非刚性支出持续压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市投入资金350.1亿元,支持办好民生实事。强化涉农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全市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1.5亿元。坚持教育优先,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86.9亿元,占比20.9%。全市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3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9亿元。
——加强财政风险防控,构筑安全发展底线。落实一揽子化债政策,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防范地方债务风险。聚焦“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监管,推动专项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加大审计整改推进力度,整改成效更加显著。持续巩固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实行“三单三书三函三审”整改管理机制,推动压实各方整改责任。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15次召开会议调度推进整改工作,整改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7月底,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已到整改期限的17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3.1亿元,其中,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9亿元,修订完善制度86项。
一、市级预算执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预算和转移性收入合计135.9亿元、支出合计131.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66.1亿元、支出合计65.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9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6.2亿元、支出合计6.2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34.2亿元、支出合计5.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8.6亿元。
重点审计了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编制、财政资源统筹、财政监督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1.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交叉安排资金。3个项目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两本预算交叉安排资金,合计2.8亿元。
2.个别项目重复编列预算。1家单位重复编制水域保洁费337.1万元。1所学校预算项目重复入库,涉及资金500万元。
3.预算编报不细化。市本级和1个县区16个项目未细化到项目部门和单位,合计12.3亿元。
4.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1家单位以前年度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1家单位培训费收入349万元,合计1349万元未编制收入预算。二是以前年度结余未纳入预算。29家单位未将动用以前年度结余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604.6万元。三是未编政府采购预算。3家单位10个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1166万元。四是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不完整。5家单位未将32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采购预算,涉及金额822万元。
5.未据实安排预算。一是为8家单位当年未实施的10个项目安排预算6486.9万元。二是为26个综合定额足额保障的部门安排36项工作经费项目,合计安排预算1957.4万元,结余1272.3万元。
6.追加不必要预算。市财政向2家单位追加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预算20万元,当年未支出。
7.预算编制不严谨。2024年度,对1家单位办公办案业务费等33个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进行了调剂,涉及金额2116.2万元。
8.部门预算草案编报不规范。46家单位未编报本部门预算草案。
(二)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收入质量不高。2024年,我市税收收入完成96.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8个百分点,税收收入持续下行,税收占比偏低,财政收入结构亟待优化。
2.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一是延压收入。截至2024年底,市财政局4.3亿元非税收入延压一年以上未及时缴库。二是应收未收。3家单位租赁费、罚没款等收入1733.9万元未收缴到位;1个县区应收未收房屋租金、国有资产出让收入1673.8万元。三是应缴未缴。6家单位停车费等收入1445.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1家国有企业代收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还原小区租金3904万元未上缴财政;1个县区罚没收入1342.4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四是坐收坐支。2家单位坐收坐支非税收入52.1万元。
3.存量资金未清理盘活。3家单位存量资金长期闲置未有效盘活,涉及2133.7万元。
4.大额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一是3家单位往来资金长期未清理,涉及1.5亿元。二是1家单位应收款项追收不及时,患者欠费超出诉讼时效自行核销,造成损失421.7万元。三是1家单位把内部员工借款41.8万元作坏账核销,造成损失41.8万元。
(三)财政监督管理方面
1.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一是3家单位4个已竣工项目账户未及时撤销,截至审计日账户余额62.6万元。二是市财政局1个政策已废止账户未及时撤销。
2.市属企业薪酬核定工作滞后。2025年市国资委才完成2021年、2022年市属企业工资总额清算,截至审计日,2023年、2024年清算工作未启动,企业薪酬均为暂发。
(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部分专项资金效益不高。一是1家单位2项资金未发挥效益,涉及499.8万元。二是2022年1个县区拨付2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170.3万元,截至审计日,涉及项目仍未投入使用。三是1个县区和美乡村建设资金1859.3万元未分配到具体项目,资金长期闲置。
2.产业投资基金未达预期。资金募集完成率过低。赋能基金公司计划募集资金总规模为10亿元,实际募集1.3亿元,产业投资基金完成率低,无社会资本参加,撬动社会资本能力弱。
3.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不高。一是2家单位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缺少必要的质量、数量等核心指标。二是5家单位编制的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指标约束性不强。三是3家单位绩效自评结果不实,将3个未实施或未完工的项目绩效评价分值评为90分以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部分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支出不规范。一是超预算支出。1家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60.6万元。二是无预算支出。1家单位无预算支付路面修复款等项目资金140.5万元。三是挤占挪用专项经费。3家单位挤占专项经费用于弥补办公经费开支,涉及金额37.2万元。四是违规报销。1家单位违规报销职工外出就医差旅费83.5万元。
2.政府采购不合规。一是应集中采购未集中采购。1家单位违规自行采购,涉及合同金额36.9万元。二是采购项目围标。3个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围标行为,涉及合同金额311.6万元。三是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1家单位6个耗材、药品采购项目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141.3万元。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1.1家单位突击花钱。1家单位2022年底突击花钱,预付下一年度职工体检费104.6万元。
2.1家单位非必要支出。一是1家单位未及时处置扣押车辆,造成财政多支付停车费15.4万元。二是1家单位违规将反电诈等服务事项对外委托,产生费用142万元。
3.部分项目过度设计。一是1家单位1个项目超密度种植沉水植物,多计费用117.4万元。二是1个县区4个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费用352.6万元。
4.2家单位重复支付费用。1家单位重复支付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费69.8万元,1所学校多支付食堂承包商水电费14.3万元。
(三)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1.违规发放津补贴。一是1家单位违规用财政资金代缴个人所得税4.3万元。二是1家单位违规发放值勤岗位津贴19.7万元。三是1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36.1万元。
2.违规组织或参加培训。一是2家单位违规参加市外付费类培训活动,涉及8.8万元。二是4家单位违规租用付费会议培训场地,涉及7.9万元。三是3家单位未按规定制定年度会议、培训计划,涉及会议、培训费用65万元。
3.违规减免学历教育学费。2021年以来,1家单位经领导班子研究,无政策依据减免22名本校教职工及其亲属学历教育学费,金额合计8.6万元。
4.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3家单位部分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涉及金额870.7万元;1家单位9笔财务报销由主要负责人直接审批,涉及金额6.4万元。
5.食堂管理混乱。2021年11月至2025年4月1家单位将职工食堂业务指定个人承包,费用一拨了之,对食材采购、就餐情况日常无监管,对收支情况不核算,涉及费用297.7万元。
6.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一是未纳入平台管理。11家单位29台公务用车未按要求纳入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监管。二是未安装定位。5家单位327辆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安装北斗定位终端。三是违规租车。4家单位未经审批自行租车,涉及费用28.9万元;3家单位长期租车,变相增加公务用车,涉及金额94.8万元。四是未定点维修保险。4家单位的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涉及金额8.5万元;3家单位公务用车未定点保险,涉及金额2.8万元。
三、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
(一)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方面
1.部分专项债项目未按期完工。3个项目按照建设方案应在2024年底投入使用,截至审计日未完工。
2.招商引资奖补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县区向18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兑付财政奖补资金2317.2万元。
(二)国有企业审计方面
1.会计信息不实。一是2023年度1家国有企业虚增收入合计933.7万元。二是1家国有企业少记所有者权益7460.6万元。
2.经营管理存在漏洞。一是1家国有企业违规开展商业保理贷款业务,该业务自2022年7月已逾期,逾期本息共计1774.7万元,存在损失风险。二是2022年度1家国有企业违规直接核销呆账759.1万元。三是1家国有企业把价值不明的翡翠玉器质押为当物,造成损失759万元。四是1家国有企业未经公开竞拍直接低价出售酒糟,导致国有资金流失629.3万元。五是1家国有企业未严格把关,多支付高粱采购款121.2万元。
四、重大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优化营商环境、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等重大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
1.保证金管理不规范。一是2家单位和1个县区实施的329个项目,违规收取企业保证金。二是1家国有企业、1个县区未在规定期限退还涉企保证金,涉及92个项目。
2.违规设置排他性条款。10家单位实施的医疗设备采购等11个项目违规设置排他性条款。
3.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未设农民工工资专户。3个县区和1个部门19个项目未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二是个别项目农民工工资被套取。1家国有企业1个项目施工单位以虚假农民工信息,套取农民工工资105.1万元。
(二)教育政策落实方面
1.滞留教育专项资金。1个县区2023、2024年度中央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2505.4万元,至今滞留财政。
2.挪用专项资金。1个县区挪用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涉及286.4万元。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3项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方面。一是3个县区违规向15户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低保金7.8万元。二是4个县区未及时清退已就业低保人员,违规向21户已就业人员发放低保金10.1万元。三是3个县区有10名残疾人应享受未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四是4个县区及亳州高新区向141名已死亡人员发放高龄津贴4.9万元。
(二)社保基金管理方面
1.重复参保。市本级和2个县区有181人重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涉及保险金额63.6万元;17人重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涉及金额5.7万元。
2.应保未保。一是2个县区有548名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未参保,涉及金额5.4万元。二是市本级和2个县区有22家企业113名职工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违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一是1个县区违规向39名已死亡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涉及金额7.4万元。二是1个县区向9名被征地农民重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涉及金额10.3万元。三是2个县区向40名参保人员遗属重复发放丧葬费补助,涉及金额3.9万元。
4.欠缴养老保险。市本级和1个县区113名到龄退休职工因欠缴养老保险不能正常办理退休,涉及资金53.3万元。
(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专项资金未拨付。1个县区2024年渔业补助资金218.9万元,至今滞留财政。
2.个别项目推进缓慢。1个县区1个项目前期谋划不实,选址不合规,造成项目建设滞后1年以上,涉及合同金额2533.1万元。
3.部分项目建成后闲置。1个县区3个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竣工验收后长期闲置。
六、工程建设领域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4个工程及个别部门和企业政府投资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和标后履约方面。一是先建后招。1个单位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先建后招,涉及合同金额493.7万元。二是未进场交易。6家单位实施的11个项目未按规定进场交易。三是涉嫌围标串标。2个县区2个涉农项目投标人涉嫌围标串标,涉及合同金额841.1万元。四是违规变更。1个县区1个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涉及77.2万元。五是未追偿违约金。1家国有企业未按约定追偿总承包单位、监理公司违约金210万元。
(二)项目管理方面。一是设计漏项。1家单位1个项目设计漏项,涉及资金48.7万元。二是违规发包。1家国有企业1个项目发包价格高于市场价,造成损失1498.1万元。三是违规分包。1家国有企业1个项目违规分包,造成损失227.6万元。四是多计工程量。1个县区10个和美乡村项目多计工程量,多支付97.9万元。五是提前拨付工程款。2个县区2个项目提前拨付工程款2013万元。
(三)工程质量管理方面。一是偷工减料。1家国有企业1个项目少做防水保护层,造成多处漏水,涉及115.2万元;1家国有企业1个项目少施工石灰垫层等,涉及金额83.4万元。二是假冒伪劣。2个项目使用假冒伪劣入户门,涉及合同金额615.1万元。三是违规验收。1家国有企业违规验收通过不合格的玻璃窑炉,存在产品质量风险,涉及合同金额1167.2万元。
七、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项目中,持续关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方面
1.部分资产闲置。一是1家单位房屋闲置,涉及建筑面积838平方米、原值1000万元。二是2个县区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建成后低效闲置,未发挥预期效益,涉及资金214万元。
2.违规处置资产。1家单位将512套课桌椅、60张床捐赠给两所民办学校未履行审批程序。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
2024年对1个县区实施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水土保持工作落实不严。1个县区有39个项目应编制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2.大气、水资源保护不力。一是1个县区“十四五”期间水污染物、大气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任务未完成。二是谯城区水污染防治不到位,1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中有14个污水处置设施运行效率低,污水实际处理量未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60%。三是1个县区128家企业无证取水,108家洗浴场所违法取用地下水。
3.未按规定收缴水土保持费。1个县区有55家企业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征收到位,涉及金额316.6万元。
4.资源环境相关重大项目推进不力。一是谯城区“十四五”规划期间应完成的32个灌溉泵站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未实施。二是1个县区惠济河治理工程等4个重大水利项目未按时推进。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政策调控。深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精准高效运用财税、金融、产业等优惠政策,切实助企纾困,激发市场活力,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重点民生领域财力保障,确保财政资金在保就业、保民生、保运转中发挥关键作用。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科学精准编制预算,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始终。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大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的盘活整合力度。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全过程监控,完善资金分配制度,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结果应用,切实提升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坚决遏制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确保财政资金节约高效。
(三)坚决防范化解风险。严守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动态精准监测债务变化,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强化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和投后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聚焦国有企业资金资产、工程建设、对外投资、招标采购、融资担保等重点领域。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四)推动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强化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作,对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做到既管住当下,又见效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