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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7373246591/202511-00010 组配分类: 征地批准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2025年第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挂亳〔2025〕32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07 发布日期: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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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征地批准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2025年第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挂亳〔2025〕32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07
发布日期: 2025-11-07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2025年第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挂亳〔2025〕32号)
发布时间:2025-11-07 14:59 信息来源: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皖政地挂亳202532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2025年第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

 

谯城区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亳州市谯城区2025年第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已经验收的亳州2018年第二十批次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农用地指标32.3937公顷(耕地31.9817公顷)与谯城华佗镇五里社区,张店乡黄楼村用地范围内集体农用地3.2138公顷(耕地2.0095公顷)挂钩。

同意征收集体农用地3.2138公顷(耕地2.0095公顷),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2883公顷,合计批准建设用地3.5021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复

                         

 

                             202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