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第二次案卷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2-08 15:08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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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要求,持续提升办案水平与服务质量,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了2025年第二次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查范围、形式
此次评查的范围是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归档的法律援助卷宗。评查借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系统随机抽取每月1、10、20号第一个归档的、符合评查条件的卷宗,当日没有归档的卷宗顺延下一个归档卷宗,共抽取民事、刑事类法律援助案卷各18卷,总计36卷。由执业5年以上的优秀律师组成案件评查组,实行“交叉互查、一卷双评”机制,从承办律师履职情况、法律文书质量、办案效果、归档规范性等方面对案卷进行分组评查,现场打分并签名。对拟定不合格等次的案卷,另外组织律师复查、核实后确定评查等次。
二、评查结果
此次36卷参评卷宗中,评定为优秀等次案卷(90分及以上的)16卷,占总数44.44%;良好等次案卷(80-90分)20卷,占总数的55.56%;没有合格与不合格卷。相较于第一次案卷评查结果而言,市中心法律援助案卷质量优良率提升明显,办案质量整体呈稳步上升态势。大部分承办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援助程序办理案件,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受援人满意度反馈总体良好。
主要体现在:绝大多数案卷均严格遵循案件受理、指派、承办、结案的全流程管理要求,关键环节手续完备;办案程序履行严谨,符合法律援助办理程序要求;承办人员普遍能够积极履行代理(辩护)职责,承办人接待(会见)及时、接待(会见)内容完整、笔录规范,接待(会见)达2次以上;承办人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办案小结完整,能够反映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办理案件的全过程;所提法律意见主要观点准确、鲜明,条理清晰并有法条作依据,能被办案机关采纳;能够针对焦点发问,围绕三性进行质证,发表辩论意见。
三、存在主要问题
尽管整体质量有所提升,但评查中也发现一些普遍性、典型性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法律援助案卷材料需要进一步规范。个别案卷存在证据材料缺失的情况;个别案卷存在授权委托书未明确授权范围,或是委托书的授权范围与接待笔录中告知受援人的授权范围不一致;部分接待(会见)笔录模板化严重,未结合案情记录关键信息,如在接待(会见)中没有告知案件办理程序和律师的下一步工作、办案思路、代理(辩护)观点;庭前接待(会见)告知不全面,没有尽到全面告知义务;有的案卷虽不属于四类承办律师应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承办情况的案件,没有情况说明;个别归档案卷辩护观点不够鲜明,法条引用不够准确或针对性不强,逻辑结构不够清晰,未能充分体现承办人的专业水平;个别案卷存在受援人需要签字的地方未逐页签字确认;办案小结未记录办案的工作轨迹;还有个别归档案卷阅卷笔录不规范,没有体现承办律师的代理(辩护)意见和办案思路等。
二是法律援助案卷归档不够及时。个别卷宗归档不及时,出现延迟结案归档现象;有的是办案律师与办案单位沟通不畅,造成个别侦查阶段卷宗归档法律文书要在办理同一案件下一阶段中复印。
存在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少数办案律师责任意识不强,存在超期归档等情况,少数办案律师对新型案件研究不足,代理(辩护)意见缺乏实质性观点,庭审应对专业性有待加强。二是市中心工作人员主业主责意识不够强,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不严,质量要求不高,对存在瑕疵的入卷材料、重要材料的缺失案件未要求办案律师完善。
四、工作要求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民生保障的重要体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公信力,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一)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提升机制
市法律援助中心要依法履行指导监督职责,着力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落实法律援助各项管理要求,提高法律援助依法管理实效。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要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着力解决案件承办监管空白等突出问题。一是建立精准整改台账,对照评查问题清单,按“程序瑕疵—文书缺陷—管理疏漏”分类梳理,建立包含“问题类型—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的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反复。二是强化整改成效核验,中心通过案卷复查、受援人回访等方式检验整改实效。
(二)深化精准赋能培训,筑牢专业服务根基
1.针对文书不规范问题,开展“文书制作标准化”实操培训,采用“优秀案卷+问题案卷”对比教学模式,详解文书的格式要求与核心要素;针对新型复杂案件,组建由资深律师、法学专家构成的师资团队,开展“小班精准教学”,对重大案件办理难点进行手把手指导。
2. 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纳入培训必修内容,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增强承办人员责任意识,杜绝超期归档、风险告知不充分等问题。
(三)强化结果运用,树立质量导向标杆
健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跟踪、监督、指导机制,对质量不合格的案件实行零容忍,对多次出现问题的承办人员,暂停其办案指派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对案件整体质量不高的承办人员实行约谈通报,将案卷质量评查结果作为承办人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案件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行不定期案件质量检查机制,适时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全面推行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定期社会公布制度。要切实加大案件质量综合处理力度,紧盯不合格等次案件不放松,采取不发、少发办案补贴、通报等举措,倒逼承办人提高质量,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市中心以此次评查为契机,切实把质量提升作为核心任务,通过制度完善、能力提升、监管强化,持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公信力,让受援人充分感受到法律服务的温度与专业。
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