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历史文物修复回龙大寺》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回龙大寺基本情况
回龙大寺位于城父镇百尺河行政村,属村集体财产,现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谯城父1-01),一直由村两委监督管理。院内共有6处建筑,其中2处为古建筑,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被定为“一般文物点”。由于当地管理不善,屋面杂树生长,穿透屋面,导致结构松动。加之2024年雨水较大,侵蚀木基层,最终导致屋面坍塌。
二、相关政策法规依据
根据《安徽省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办法》(皖政办〔2024〕8号)第十五条规定:“场所财产及合法收入属于该场所集体所有,主要用于开展日常活动、维修场所、组织公益慈善活动等”。这为回龙大寺的修缮提供了资金使用方面的政策支持,明确了其合法收入可用于维修场所,为修缮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依据。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版)第三十二条规定:“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这一规定明确了修缮回龙大寺需遵循的法定程序,确保修缮工作合法合规进行,保障文物安全和修缮质量。
三、修缮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回龙大寺管理小组已自筹修缮资金,通过城父镇政府,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向区、市文物部门提交了修缮回龙大寺的申请。区、市文物部门收到申请后,高度重视,已组织专业人员对回龙大寺的现状进行了实地勘察和评估,并帮助完善制定科学的修缮方案。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全程监督修缮工程的实施。具体措施包括:
(一)组建专业团队
要求聘请具有丰富文物修缮经验的专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文物修缮的要求和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修缮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二)严格施工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修缮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文物安全。
(三)加强质量监督
组织文物专家对修缮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修缮工程质量符合文物修缮的要求。
(四)明确修缮计划
整个修缮工程预计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完成修缮方案的编制、审批和施工队伍的招标等工作;第二阶段为施工阶段,按照修缮方案进行屋面修复、木基层加固、古建筑修缮等工作;第三阶段为验收阶段,组织文物专家对修缮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确保修缮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四、后续监管措施
修缮工作完成后,我局将同宗教部门、当地政府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后续监管,确保回龙大寺的长期安全和合理利用:
(一)完善管理制度
指导村两委和回龙大寺管理小组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加强对回龙大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回龙大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宣传教育
加大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村民和信教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栏、宣传册、讲座等形式,向村民和信教群众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增强他们的文物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建立回龙大寺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回龙大寺进行评估和维护,确保其长期处于良好的保护状态。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文物保护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回龙大寺的保护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亳州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们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以此次修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文化文物保护工作,为传承和弘扬亳州优秀历史文化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