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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00218749/202512-00001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17 发布日期: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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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17
发布日期: 2025-12-17
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5-12-17 11:28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5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税务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工作理念,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法治化、标准化水平。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的“含金量”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贴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热点。 一是规范基础信息发布。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机构职能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缺位、不滞后。 二是强化政策精准推送。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税费优惠政策,特别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等专业性强的领域,加大了政策解读力度。通过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将晦涩的专业术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政策问答,从源头上减少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咨询类申请。

(二)构建闭环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性” 针对依申请公开数量增长、诉讼风险高发的现状,探索建立了“定期汇总+类案研判+统一模板+指导交流”的闭环管理机制,积极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1. 实施“会诊式”案情研判。 改变以往单打独斗的办理模式,由市局牵头,联合公职律师和司法部门力量,对疑难复杂申请进行集中分析。重点纠正了答复中引用内部通知代替法律法规、检索过程无证据留痕、未告知救济渠道等程序性瑕疵。 2. 建立动态“类案指引库”。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最高院相关判例,梳理形成标准化的答复模板。特别是针对第三方权益征询、政策咨询与信息公开竞合等高频难点,明确答复标准。结合社会公共利益独立做出判断,而非简单依据第三方回复。 3. 强化风险源头化解。 通过规范答复程序和充分的说理,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三)强化复盘交流,打造专业化公开队伍的“硬实力” 建立了常态化的业务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会,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复盘。对于进入复议程序的案件,深入剖析裁判理由并反馈至各承办单位,确保“吃一堑、长一智”,避免同类错误在系统中重复出现。通过实战演练与案例教学,基层工作人员在受理补正、检索取证、文书制作、送达归档等全环节的操作规范性显著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对照高标准要求,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执行层面仍存在一些短板,主要体现在“软实力”建设上:

一是法律适用与业务理解的融合度有待提高。 部分承办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够系统,在处理概念界限时把握不准。特别是面对税务特定领域的复杂事项(,容易出现答复理由阐述不充分、法理支撑薄弱的情况。 二是依申请公开的研判效率仍需提升。 虽然建立了会商机制,但面对突发性、批量化的复杂申请,跨部门协调沟通成本依然较高,有时存在业务部门与法制部门对事实认定不一致的现象,影响了答复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类案指引”,推进答复标准化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类案集”,联合法制部门定期梳理最新的司法判例和复议决定,对现有的答复模板进行动态更新。针对土地增值税、企业欠税公告等高频申请事项,制定更为详尽的操作手册,明确从受理到送达的每一个动作标准,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和随意答复的空间。

(二)强化“实战培训”,提升法治素养 改变传统的填鸭式培训,邀请法院行政庭法官、高校专家开展专题讲座,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司法适用。开展模拟法庭或案例研讨会,组织业务骨干对典型败诉案例进行复盘推演,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素养、证据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推动“源头治理”,优化公开生态 坚持以公开促规范,对依申请公开中发现的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转为主动公开。通过在门户网站增设专题问答、优化检索功能等方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从源头上降低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