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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512-00035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热点回应-空域管理】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沧海一舟元旦音乐会”活动期间临时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的通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25 发布日期: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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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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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热点回应-空域管理】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沧海一舟元旦音乐会”活动期间临时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的通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25
发布日期: 2025-12-25
【热点回应-空域管理】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沧海一舟元旦音乐会”活动期间临时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12-25 17:37 信息来源:药都时空微信客户端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确保沧海一舟元旦音乐会活动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及赛事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市将在活动期间临时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空域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611日至13日每晚17:00—21:00,对亳州华佗百草园阳光大草坪周边500米以内,垂直范围真高120米以下,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二、管控类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单位、组织及个人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保障的飞行任务除外。

    单位、组织及个人确有飞行必要的,应向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平台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申请应符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内容规定,经审批同意向公安机关(0558-5695713)备案后方可飞行。

    四、依法严查违规飞行

    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亳州市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予以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2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