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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543234K/202511-00013 组配分类: 食品抽检信息
发布机构: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57期)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2 发布日期: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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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食品抽检信息
发布机构: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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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57期)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2
发布日期: 2025-11-12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57期)
发布时间:2025-11-12 14:35 信息来源: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期,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类别食品10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涡阳县愤怒炸薯小吃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酸价(KOH)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涡阳县高公果鲜荟水果销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亳州市谯城区温传雷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澳芒,戊唑醇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亳州市谯城区吴光辉蔬菜配送中心销售的生姜,噻虫胺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