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安徽省行业气象统筹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皖气办发〔2024〕53号)精神,依据《亳州市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亳气办发〔2023〕23号),推进行业气象设施共谋、共建、共享、共用,落实组织和个人气象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亳州市行业气象统筹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安徽省气象局相关决策部署,牵头全市行业气象统筹发展工作,建立完善全市行业气象统筹管理和发展相关制度。
(二)研究全市行业气象观测站网规划和布局设计,从集约高效角度,推进行业气象站网共谋、共建、共享、共用。
(三)开展涉外气象设施和数据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站点信息、气象数据安全运行。
(四)制修订行业气象观测设施备案和统计制度,并监督各行业单位落实。
(五)制定和完善行业气象观测建设、数据传输、数据质量控制、运维保障等技术标准规范,协调解决行业气象观测装备标准不统一、建设及运行技术规范不一致等问题。
(六)听取工作进展汇报,调度重点工作任务。
(七)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国家安全局、亳州机场公司、国网亳州供电公司、市气象局1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气象局为联席会议组长单位,其他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
(二)协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汇总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三)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分为全体成员联席会议、专题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
1.全体成员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全体成员参加,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重要决策部署,统筹发展行业气象工作。
2.专题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主持召开,相关成员参加,专题研究涉及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涉外气象安全监管等重要问题。
3.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负责协调解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涉外气象安全监管具体问题。
(二)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集,报召集人同意,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参加成员,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四)各成员单位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行业气象统筹发展相关工作。
四、亳州市行业气象统筹管理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配合气象部门做好行业气象观测站网规划审核等相关工作。
市科技局:支持气象监测预报预警、防灾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引导相关企业、高校等开展气象科技联合攻关。
市公安局:协助开展高速公路恶劣气象条件监测站的站网布局设计,参与行业气象监测站点选址。
市司法局:协助开展行业气象统筹发展相关法治建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部门相关气象监测站点站网布局、建设标准、数据传输及质量、运维保障等现状普查;落实本部门相关气象监测站点统计备案制度;协助开展地质灾害等气象监测站网规划和布局设计;负责本部门行业气象监测站点建设和运行管理,落实本部门相关地质灾害气象监测站点数据安全主体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开展生态环境相关气象监测站点站网布局、建设标准、数据传输及质量、运维保障等现状普查;落实本部门相关气象监测站点统计备案制度;协助开展生态环境相关气象监测站网规划和布局设计,负责本部门行业气象监测站点建设和运行管理,落实本部门生态环境相关气象观测站点数据安全主体责任。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开展相关气象监测站网规划和布局设计,指导各地加强行业气象监测站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开展公路、水路等相关气象监测站点站网布局、建设标准、数据传输及质量、运维保障等现状普查;落实本部门相关气象监测站点统计备案制度;协助开展公路、水路等相关气象监测站网规划和布局设计,协助指导公路、水路气象监测站点建设和运行管理,配合做好数据安全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土壤墒情监测网络布局、建设、数据传输和运行保障等状况调查,协助开展农田小气候气象监测站站网布局、建设标准、数据传输及质量、运维保障等现状普查;协助开展土壤墒情、农田小气候气象监测站站网规划和布局设计,配合开展本部门行业气象监测站点建设和运行管理,配合做好数据安全工作。
市水利局:与气象部门共享各自雨量监测站和测雨雷达的基本信息、监测数据、以及雨量等监测站点的站网规划和布局设计、建设标准等;协助开展部门相关气象监测的站网规划和布局设计等。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参与气象部门旅游气象监测站网规划和布局设计。
市应急管理局:根据防灾减灾救灾总体需要提出指导意见,针对行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规划与设计提出部门需求。牵头负责用于林火监测相关气象监测站点站网布局、建设标准、数据传输及质量、运维保障等现状普查。联合开展相关气象监测站网规划和布局设计;落实本部门相关气象监测站点统计备案制度;负责本部门行业气象监测站点建设和运行管理,落实本部门气象观测站点数据安全主体责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开展行业气象统筹发展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制定。
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气象监测站点站网布局、建设标准、数据传输及质量、运维保障等现状普查;落实本部门相关气象监测站点统计备案制度;协助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气象监测站网规划和布局设计,负责本部门行业气象监测站点建设和运行管理,落实本部门相关气象观测站点数据安全主体责任。
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开展气象数据格式标准制定与规范化管理。
市国家安全局:联合气象部门加强涉外气象设施、数据安全监管,开展涉外气象探测设施执法检查,指导行业气象观测站网设计站址规避敏感区域。
亳州机场公司:负责普查本部门相关气象监测站点、建设标准、数据传输及质量、运维保障等现状;参与航空气象监测站网规划和布局设计、规范与标准等,落实本部门相关气象监测站点统计备案制度及数据安全责任。
国网亳州供电公司:输电线路环境及灾害易发区域,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进行各类气象监测站的布点,并落实气象监测站点的数据安全及主体责任。
市气象局:统筹全市行业气象和涉外气象管理,将行业气象和涉外气象管理工作纳入气象高质量发展;与市国家安全局加强涉外气象设施安全监管,明确组织和个人气象设施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开展行业气象观测站网规划和布局设计,联合制修订行业气象监测站的站点建设、数据传输、质量控制、运维保障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联合相关部门设计跨行业气象探测设施站网布局原则、规范与标准,牵头开展行业气象观测站网规划和布局设计;建立行业气象站网统计报告制度;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亳州市气象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