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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7373246591/202601-00026 组配分类: 征地批准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蒙城县2025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亳〔2026〕1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16 发布日期: 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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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蒙城县2025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亳〔2026〕1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16
发布日期: 2026-01-16
关于蒙城县2025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亳〔2026〕1号)
发布时间:2026-01-16 10:43 信息来源: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皖政20261

 

关于蒙城县2025年第1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的批复

 

蒙城县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蒙城2025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亳州蒙城庄周街道仁和社区、东光社区、红光社区,城关街道御园社区、富园社区、嵇康亭社区,乐土镇李大寨村、杨桥村,双涧镇老集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1.9011公顷(耕地1.115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0892公顷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2.9903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的1.1156公顷耕地质量。

三、你县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