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5年,市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安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面提升全市气象法治水平这一目标,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依法履行气象社会管理职责,扎实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统筹部署,健全推进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法治宣传等重点任务,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分解至各科室,并纳入对县(区)气象局的目标考核体系,通过强化督查与绩效考核,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告进展情况。
二、依法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工作
(一)完善制度规范。积极推进政府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申报将《亳州市气象监测设施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纳入2026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配合省局开展《安徽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制定并公布轻微免罚事项清单。按要求完成涉及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5年未制定或以市政府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
(二)提升执法能力。举办全市气象法治专题讲座,组织3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市通用法律知识培训,1人参加并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完成执法人员证件审验与换发工作,全市持证执法人员共28人。动态调整权责清单33项、公共服务清单9项。聘任安徽王岩律师事务所王岩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切实发挥其在法律咨询、合同审核、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作用。
(三)强化行业管理。加强建设工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事前监管,落实保护措施。与市检察院召开两次座谈会,协同推进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召开全市行业气象统筹发展联席会议,联合市国家安全局对相关企业开展调研。组织参加全省防雷工程技术人员职业技能竞赛,获团体第四名。依托市防灾减灾中心,常态化开展气象科普宣传,提升公众科学素养。
(四)严格依法监管。年初发布防雷安全公告,动态更新监管对象名录,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序时推进。市、县局分别组织开展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现场培训,重点宣贯法律法规和防雷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首次联合市文旅局等7部门开展文物建筑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全年开展执法检查30次,其中联合检查17次,督促31家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制止1起违法升放气球活动。强化“互联网+监管”,依托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督促检测单位录入检测报告1071份,重点单位录入自查信息618条。2025年未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优化政务服务。动态更新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全面落实电子证照制发与共享要求。加强综合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持续拓宽线上线下办事渠道。全市气象部门累计办理行政许可30件(市局15件),其中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14件、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16件,平均办结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群众评价满意度达100%。
(六)深化政务公开。2025年,市气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局务会学习内容,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4次,明确时限、夯实责任,确保准确、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全年“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累计发布信息258条;“96121”电话每日三次更新天气预报,全年服务量达28.74万次;接受亳州广播电视台、亳州晚报社等媒体采访102次;“12345”热线回复群众关切106条;网上办事大厅互动平台回应咨询1条;分管负责人通过视频解读《《亳州市行业气象统筹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七)推进标准建设。公布标准执行清单,组织重点标准宣贯培训,提交标准应用报告4份。完成《寒潮等级》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在《中国标准化》《气象标准化》各发表论文1篇。参与《高精度CO2、CH4观测站运行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编制工作。
(八)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内法规、安全生产法、气象法律法规等,组织宪法、民法典及气象法律知识测试,分管领导讲授《党章》专题党课。利用“3·23”“5·12”“安全生产月”“12·4”等重要节点,线上线下结合开展普法活动;推行执法过程中“以案释法”;常态化开展法律进社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新规,在执法中宣传《亳州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将履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在党组会、局务会前安排学法议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气象事业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工作实效有待提升。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实施,对普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当前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仍需加强,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贴合气象业务特点与受众需求,影响了普法效果的深度与广度。
(二)跨部门协同法治化水平不足。从市级层面看,气象与应急、水利、交通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虽有“三定”规定和部分协议支撑,但在应对区域性强天气、城市内涝等复合风险时,仍常面临职责边界模糊、响应流程不统一、信息共享标准缺失等问题。数据互通多依赖人工对接与临时协调,尚未形成常态长效、权责清晰的法治化协同机制,影响了预警响应效率和防灾减灾合力,制约了市级层面整体治理能力的提升。
(三)法治专业队伍支撑不强。既精通气象业务又熟谙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法治力量配备薄弱,系统性、针对性的专业培训较为欠缺。队伍能力与结构难以完全满足气象法治建设的专业化、精细化需求,影响了法律法规在行业实践中的准确实施与有效落地。
五、2026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建设。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在线平台等多种形式,系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常态化开展纪律与警示教育。注重在具体实践中,培养和考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提升气象安全社会监管效能。聚焦防雷与升放气球两大重点领域,强化全过程安全监管与隐患闭环整改,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深化部门联动,通过定期会商、联合检查、信息互通,有效破解单一部门监管力量不足、执法依据交叉等难题,提升执法权威性与实效性。积极探索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提高预警与监管的精准性。
(三)推动出台市级政府规章。针对监测设施重复建设、数据共享不畅等问题,积极推动制定《亳州市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布局和共用共享管理办法》。旨在明晰职责,建立规划衔接、共建共享、数据汇交的协同机制,破除数据壁垒,提升气象监测数据的综合使用效益和防灾减灾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