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 亳州军分区关于印发 《亳州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办法(试行)〉的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3 10:54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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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区人民武装部:
现将《亳州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办法(试行)〉的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人民政府 亳州军分区
2026年3月18日
亳州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
保障办法(试行)》的措施
为加强我市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工作,着力提升民兵的荣誉感、获得感和责任感,营造积极参加民兵组织、支持民兵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基干民兵
(一)设置优先标识。亳州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机构、场所、站点应当基于绿色通道或军人窗口设置“基干民兵享受等同优先服务”标识等,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区)人民武装部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设置:
1.各公路客运站、民航机场;
2.各金融机构服务网点;
3.各公立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
4.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户籍服务大厅、医保社保服务大厅、水电暖缴费大厅、技能培训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
5.各级法律服务和援助机构;
6.鼓励各铁路客运站结合实际设置优先标识。
(二)提供优先服务。基干民兵在亳州市行政区域内,凭《安徽省基干民兵证》享受以下优先服务:
1.在各公路客运站、民航机场,享受优先购票、值机、安检、乘车等服务,鼓励铁路客运站对基干民兵购票、安检、乘车等提供优先服务;
2.在各级银行服务网点优先办理开销户、存取款、转账汇款等业务;
3.在中国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大运营商优先办理相关业务;
4.优先办理户籍和婚姻登记手续,医保、社保缴纳等业务;
5.优先办理法律服务和援助;
6.基干民兵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报名参军,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入伍。
(三)提供优惠待遇。基干民兵在亳州市行政区域内,凭《安徽省基干民兵证》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3A级以上景区景点提供减免首道门票优惠,对参观公立博物馆、公立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团体有10人(含)以上基干民兵的,提供免费讲解服务;
2.鼓励各类燃油、燃气销售企业推出优惠项目,对基干民兵实行折扣优惠;
3.鼓励各通信运营商在自有服务网点,推出基干民兵专属套餐,给予语音、流量、宽带等业务优惠;
4.基干民兵可以免费乘坐本市公共交通。
二、编兵单位
编组基干民兵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简称编兵单位)用于开展武装工作的经费符合税法规定的,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依法在纳税前扣除,并享受以下政策:
(一)企业所属产品参加军兵种部队联演联训且受到军级以上表扬奖励的,可以享受本市相关政策。
(二)编兵单位开展文化培塑和业务培训等活动,军分区和人武部可以提供教学资源、训练场所和便利条件。
三、有关要求
军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和保障意识。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闻客户端、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政策,提高公众知晓率。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坚持跟踪问效,认真落实好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将各项优待和权益保障政策执行到位,营造“民兵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措施自2026年4月18日施行。
BZG-2026-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