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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606-00012 组配分类: 面向公众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6-03 发布日期: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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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面向公众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6-03
发布日期: 2026-06-03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3 16:16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66号),巩固拓展我市基层消防治理改革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全市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我单位起草了《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621日(由于时间较紧,征求意见时间由30日缩短至1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bzszdzx@163.com

二、信   函:亳州市紫苑路889号亳州市消防救援局

三、网络渠道:在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ozhou.gov.cn/互动交流栏目点击调查征集,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

四、联系电话:0558-5122243

 

亳州市消防救援局

202663


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66号),巩固拓展我市基层消防治理改革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全市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消防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县乡一体联动、社会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新格局,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亳州篇章营造更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属地管理,健全基层消防责任体系

(一)压实党政属地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健全由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安全协调机制,细化完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闭环推进落实。乡镇(街道)参照执行,明确一名副书记或党委委员、排名第一的副镇长分管应急管理与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职责细化到内设机构,依托应急消防办公室,明确消防工作站为服务基层消防安全的公益性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履职清单工作要求,规范清单履职流程,明确承责部门,合理调配资源,动态修编内容。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任务。

(二)理顺基层治理机制。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加快完善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全面实施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本质提升工程。县级消防救援部门承担属地消防监督管理责任,统筹指导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函告督办等制度。各县区设立消防工作站指导中心,亳州高新区成立消防工作站指导专班,负责指导消防工作站开展工作。乡镇(街道)高新区各社区管理中心、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明确内设机构,负责本辖区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级层面制定出台消防工作站、村(社区)消防工作点等运行规范,协调省市场监管局纳入地方标准。各县区以运行规范为载体,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原则,逐步深化应消合一、队站一体的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机制。乡镇(街道)成立应急消防工作站,村(社区)依托志愿者等建立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点,负责辖区灭火救援、社会救助、消防宣传和防火检查等工作。全面推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模式,完善隐患发现、报送、分办、查处、反馈的闭环流程。结合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精神,修订《亳州市消防工作站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明确消防工作站职责。

(三)协同保障要素资源。各县区政府要将基层消防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装备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在项目统筹、资金投入上向基层消防安全领域倾斜,结合乡村全面振兴、城市更新等政策实施,同步提升城乡公共消防设施水平。各级财政要持续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合理安排基层消防基本履职事项相关经费,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和资金拨付管理,确保经费足额到位。按照《乡镇消防队》国家标准要求,市级层面制定出台乡镇消防队专兼职队员岗位补贴等相关优待保障政策,基础标准不低于5000//年。市财政局要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将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市级社会工作领域先进典型或优秀项目库,积极申报省级城乡基层治理奖补基金。相关部门合力做好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保障工作。

 二、强化综合监管,提升基层消防监管效能

(四)实施全域差异化监管。推行全域消防安全监管,市、县区消防救援部门推动部门、发动社会共同做好基层消防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根据单位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高风险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各县区政府要依据省级全域消防安全监管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则。

(五)深化防消一体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站消防监督执法规定》,推行消防救援站防消一体。消防救援站在承担灭火救援任务的同时,依法以所属县级消防救援部门名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简易处罚。打破岗位限制,支持消防干部和消防员考取行政执法资格。支持政府专职消防员取得消防监督专业资格,辅助从事消防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工作。依法依规优化乡镇委托执法事项、范围和流程,确保执法权限合法合规。市消防救援要制定配套培训和管理制度,确保防消一体工作初始即严、规范有序。

(六)加强乡镇专业力量派驻。县级消防救援部门根据地域、人口、产业特点,将辖区内乡镇划分为若干片区,从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消防干部和消防员中按片区配备专业力量,负责组织实施片区消防监督检查和执法,并指导协助乡镇做好消防工作。同时,可选派具有消防监督专业资格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派驻乡镇,承担协调联络和推动落实职责。

(七)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编制基层消防监督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将消防监督业务知识纳入入职、岗前和定期复训。定期组织基层消防执法人员到市、县消防救援部门或专业机构跟班学习。202611月底前,消防干部、消防员、县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完成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鉴定资格证书考取工作;2026年底前,完成全市乡镇(街道)消防工作专门力量人员的首轮业务轮训,确保基层人员既有人干事,更能干成事

(八)发动多元力量协助检查。县级消防救援部门会同乡镇(街道),统筹调度应急消防办公室、消防工作站、村(社区)消防工作点、网格员、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志愿等力量,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县级消防救援部门依法查处。推广镇火哨”APP等数字化工具,辅助基层力量精准发现隐患。

 三、强化行业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九)落实行业三管三必须各行业部门要依法督促本系统基层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针对性排查,加强共性问题研究。在行业规划、许可、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乡镇(街道)支持。对新产业新业态,由县区政府按领域归口、业务相近原则,及时明确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

(十)严把行政审批源头关。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批。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管理,加强小型工程项目规划建设使用审批,提高备案项目抽查比例。强化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电器产品等与消防安全密切相关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监管。

(十一)推进智慧消防赋能。建设全市统一的消防综合监管服务和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加强与市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数字亳州等平台互联互通,打造消防安全一码通,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消防安全预警监测系统建设。推广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运行等实行全时段监测,强化非现场监管。探索研发基于AI图像识别技术的火灾隐患识别APP,辅助日常检查。

四、强化主体责任,提升社会单位本质安全

(十二)强化单位自主管理。各单位要建立逐级逐岗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管理制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大单位和高风险行业领域要强化自主管理,逐步分行业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要明确统一管理主体。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服务职责,对劝阻无效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

(十三)改善重点场所安全条件。针对沿街门店、养老机构、医院、学校、商超、餐饮、自建房等场所,严格落实畅通生命通道、建筑防火、动火作业等要求。对连片小单位小场所以及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等,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区域性共享消防设施,推广新型实用的智能化消防产品,并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整治等,集中治理火灾高风险区域,提升独居老人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水平,消除重大隐患,确保半小时内灭火率持续保持在93%以上。组建消防监督专家库,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对高层建筑、养老机构等高风险场所分类开展体检式检查指导。

五、强化社会共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十四)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监管。依法严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执业、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等行为。推动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强化消防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十五)实施全民消防素质提升。针对群众不会用器材、不懂逃生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开展常识普及、技能培训、疏散演练和案例警示四大活动。各类单位、村(社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中小学要将消防教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健全火灾隐患报告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和员工主动查找、报告身边隐患。支持本地院校开设消防相关专业课程,培育本土消防专业技术人才。广泛发展消防志愿服务队伍,引导群众就近参与社区消防巡查、宣传引导、应急互助,鼓励公益基金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消防建设。

(十六)开展重点人群实操实训。对基层消防工作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网格员、保安员、物业服务人员、保洁员、护工等重点人群,每年至少组织1次实操实训,为单位培养消防明白人。依托市、县区党校等,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开展消防培训。

(十七)建强自防自救力量。巩固分钟级响应机制成果,加强消防救援站、消防工作站、消防工作点、微型消防站等规划建设,优化站点布局,纳入消防救援部门统一管理,实行防消联勤,织密“5分钟消防救援圈2026年底前,全国重点镇和火灾高发乡镇按照二级专职消防队标准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其余乡镇按照有人员、有装备、有站房的志愿消防队标准完成升级改造任务。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村(社区)、单位分别建立消防工作点和微型消防站,配备MINI消防车辆和简便实用的灭火、破拆、个人防护、通讯等器材装备,纳入119统一调度指挥体系,完善联勤联训联调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要按照标准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突破行政区域范围,建立以火情现场为中心的就近调派、联动调派处置圈。对参加外单位火灾扑救的乡镇消防队、企业消防队、消防工作点、微型消防站,由火灾发生地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偿。

六、强化激励约束,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十八)切实为基层减负。推行基层简易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简化流程,实现简案快办。严格规范涉企消防检查,坚决杜绝重复、多头、任性检查。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主动帮助基层排查治理隐患。推广运用消防安全综合业务平台,全面推行消防安全工作电子化、一体化台账管理,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信息报送,提升排查治理工作质效。

(十九)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细化防消一体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加强消防执法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监督管理。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打造清正廉洁的消防执法队伍。

(二十)严肃调查追责与尽职免责。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强化技术及管理责任调查。对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追责问责,调查报告按程序报上级审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火灾事故,实行提级调查、挂牌督办。严格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对已严格履职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鼓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二十一)强化考核奖惩。将基层消防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市委八个维度考察识别乡镇党委正职重要评价事项、市委加强基层治理二十条正负面清单。各县区要将基层消防工作成效作为基层干部奖惩激励的重要参考。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表现优异且满足工作年限的基层消防人员,在公务员招录或村(社区)两委换届中,给予加分或定向招录等政策倾斜;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履行县区政府消防工作职责亳州高新区社区管理中心、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履行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职责。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我市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