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6-06-30 14:53
信息来源: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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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丁玉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亳州市探索推行“企业认领辅助性就业机构残疾人”就业模式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关心关注我市智力、自闭症等大龄残疾人就业康复难题。您立足谯城区2家辅助性就业机构、5家康复机构运行实际,精准指出当前残疾人家庭照护负担重、辅助性就业机构运营经费紧张、企业残保金支出压力大三方痛点,借鉴合肥试点经验提出“企业认领”创新模式,为我市拓宽残疾人就业路径提供了极具价值的思路,相关现实诉求与政策建议我们均已完整收录,纳入全市残疾人事业中长期工作考量。
一、关于该模式现行政策支撑现状说明
经梳理国家、省、市残疾人就业相关法规文件,目前《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安徽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仅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作出原则性支持规定,仅有合肥市蜀山区以区级政府印发改革方案形式开展“企业认领”同类试点,暂无中残联、省残联出台专项配套文件、统一认定标准与操作规范。
蜀山区试点依托人力资源公司搭建“政府+人力机构+企业”三方体系,核心通过帮扶性就业基地承接智力、精神残疾人就业,但该模式属地化政策属性较强,未形成全省统一可复制、可落地的标准化流程。我市若直接照搬落地,存在政策依据不足、部门权责划分无统一参照、补贴核算口径不明确等现实障碍,暂不具备全市统一启动官方试点的硬性政策条件。
二、关于“企业认领”模式潜在风险研判
结合人社部门常态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残疾人用工核查工作实践,该模式存在突出的虚假用工、挂名安置风险,落地需配套周密、细化的认定监管标准。
一是劳动关系界定风险。若企业仅“认领”残疾人名额、不实际发放足额工资、不缴纳社保、不安排适配手工、文创等辅助劳动,仅单纯抵扣残保金,将形成典型“挂名就业”,违反残疾人就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康复服务脱节风险。辅助性就业核心是“就业+康复”双重属性,若企业只负责用工薪酬,不配合机构开展日常康复训练,将偏离辅助性就业设立初衷;三是补贴发放风险,机构专项运营补助、企业残保金抵扣、税收奖补的核算边界缺少省级统一标准,易出现重复申领、违规申领问题。
其他地区人社局在日常用工专项整治中,已多次排查处置残疾人虚假安置案例,明确提出新模式必须建立全流程动态核查机制,否则极易损害残疾人合法权益,造成财政资金流失。
三、我市现阶段工作立场与现行落实举措
综合政策现状、风险隐患、各部门职能,市残联对“企业认领辅助性就业机构残疾人”模式秉持不支持、不反对,鼓励市场自主合规探索的总体态度,同步严守三条工作底线:
第一,坚持用工全流程合法合规,坚决杜绝一切形式虚假认领、挂名就业。依托市人社局四级就业帮扶网格、村(社区)就业服务微网格,联合建立残疾人动态名录,统一登记残疾人年龄、残疾类别、劳动能力;若市场主体自发开展企业与辅助机构合作,必须签订企业、机构、残疾人(监护人)三方协议,明确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薪酬、全员社保缴纳义务、每日辅助劳动时长与康复配套服务内容,人社部门常态化开展工资发放、社保参保现场核查。
第二,严格依照现行政策开展用工审核、补贴发放。在企业残保金抵扣认定上,严格执行国家、省统一按比例就业核查标准,仅对实际在岗、足额发薪、持续康复的残疾人计入企业安置人数;辅助性就业机构运营补助,仅依据机构实际常态化在岗残疾人数量、康复服务开展情况核算拨付,不提前为“认领模式”单独增设专项补助渠道。
第三,持续夯实现有残疾人就业帮扶基础,降低各方主体诉求压力。配合市人社局常态化开展残疾人专场招聘、直播带岗,精准推送低门槛适配岗位;全面落实社保补贴、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主动减轻企业吸纳残疾人经营成本;针对谯城区大龄智力、自闭症残疾人家庭,持续强化日间照料、居家康复服务,缓解家长全职照护压力,同步减轻机构运营负担。
四、下一步工作推进安排
持续跟踪上级政策动态。安排专人对接省残联、省人社厅,密切关注全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创新政策、统一认定标准出台情况,一旦省级层面发布“企业认领”相关配套文件、标准化操作细则,市残联将第一时间联合人社、财政、税务制定市级实施细则,选取谯城区运营规范机构启动官方试点,全面落地您提出的名录管理、三方协议、政策奖补、联合监管等工作举措。
规范引导市场自发探索。对有意愿开展合作的企业、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免费政策咨询、用工协议规范指导,同步建立残联、人社联合动态评估机制,定期核查劳动报酬、康复成效,对出现虚假用工的主体立即终止合作、追回相关补贴并纳入信用监管。
常态化调研总结试点经验。学习合肥蜀山区改革方案落地细节,记录基地运营、人力机构对接、风险防控实操做法,待上级政策明晰后,快速转化为我市试点实施方案,实现残疾人、机构、企业三方共赢。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关心与建言,后续我们将持续与您保持沟通,及时反馈政策推进、市场探索相关进展。如您有其他意见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0558-5013379
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