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1312-00060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法治 / 公民 / 意见 |
成文日期: | 2013-12-25 | 发布日期: | 2013-12-31 00:00 |
发文字号: | 亳政办〔2013〕40号 | 有 效 性: | 废止 |
标 题: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 | ||
政策咨询机关: | 市教育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5125009 |
索引号: | 1134160073302996XP/201312-00060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法治 / 公民 / 意见 | ||
成文日期: | 2013-12-25 | ||
发布日期: | 2013-12-31 | ||
发文字号: | 亳政办〔2013〕40号 | ||
有 效 性: | 废止 | ||
标 题: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 | ||
政策咨询机关: | 市教育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5125009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
亳政办〔2013〕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皖政办〔2013〕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学校体育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以重普及、促提高为原则,着眼青少年体育兴趣培养和体育锻炼习惯的养成,完善体制机制,提升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二、主要目标与任务
(一)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升学生身体素质。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加大课外活动力度,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保障时间,充实内容,多设令学生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项目,如五禽戏、跳绳、踢毽子、拔河、腰鼓等,严禁挪用或挤占课外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早操:学校每天早上组织学生开展30分钟的跑操或广播体操活动。
2.大课间:学校每天上午在第二、第三节课之间安排25-30分钟的课间操活动。
3.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每周2节体育课。开齐开足体育课程,严禁挤占体育教学时间。
4.开展主题为“我运动,我参与”的阳光体育运动和课外体育活动。学校应组织当天无体育课程的班级在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开展45分钟的体育锻炼活动。
(二)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丰富学生文体生活。
通过学校开展校内外体育艺术活动,让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创造热爱体育、崇尚运动、追求艺术、文化育人的良好氛围。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能达到国家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要求。
(三)普及五禽戏运动,展示亳州本地特色。
在全市教育系统推广普及五禽戏健身操,掀起全民健身热潮,传承五禽戏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打造亳州教育特色品牌。
1.由教育和体育部门负责举办五禽戏健身操辅导员培训班,对我市体育教师进行五禽戏专项培训,培养骨干力量,确保推广成果。
2.中小学校要积极将五禽戏健身操作为课间活动项目之一,采取适当形式开展五禽戏活动,充分调动学生参与五禽戏锻炼身体的积极性,提高五禽戏锻炼效果。
3.积极组织专项比赛,促进五禽戏在校园的推广普及。由教育和体育部门组织广大教师、学生参与比赛,对普及五禽戏效果较好、成果显著的学校予以表彰,以点带面、全面普及、重点提高。
(四)坚持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努力“达标争优”。
充分发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导向作用,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各级各类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及上报数据率要达到100%,2015年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超过20%。
1.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小学生的测试成绩要记入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及以上学生要记入学生档案;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评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时,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2.各学校定期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家长通报实施情况和测试结果,同时加强数据分析,逐步实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3.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学校加快建立学生体质监测室。各学校每年对全体学生开展1次健康体检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五)加快体育设施建设,实施体育场馆共建共享。
1.加强学校体育设施设备建设。各县区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加快学校基础体育设施建设。在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等有关专项教育经费附加中,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到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体育设施达到《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2.推进体育场馆共建共享。各县区要尽量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运动等公共体育设施安排到中小学校周边。体育部门管理的体育场地设施和科研设备要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课余体育训练提供便利,并明确具体办法。
3.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的体育设施,在不影响校园安全和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向广大市民开放并进行严格管理。鼓励民办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各县区要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纳入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并妥善解决在开放过程中的建设、维护、日常管理费用。建立学校体育锻炼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机制,对前来参与锻炼的市民进行备案,完善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六)开展体育竞赛活动,实施青少年人才培养工程。
1.开展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全市综合性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次;市教育局牵头举办的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次;每年举办一次单项比赛。各县区和各学校每年举办1-2次中小学生运动会,积极开展单项比赛,促进重点运动项目发展和后备人才培养。教育、体育部门共同制定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级体育赛事。
2.发挥品牌项目的引领作用。到2015年,创建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不少于1所,办好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不少于8所,体育专项特色学校不少于1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不少于11所。为做好国家级、省级“特校”和“专校”的创建工作,我市2013年开展创建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活动,力争创建学校达到10所。
3.积极支持学校办运动队。科学规划项目布局,统筹各类资源,构建小学、中学相互衔接的课余训练体系,形成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网络。我市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建立在学校体育工作的基础上,各学校要大力开展和支持业余训练,发现和培养后备体育人才。根据全市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发展需要,办好体育传统项目、体育专项特色学校和两所高职高专学校运动队,鼓励有条件的中学试办市运动队。市体育局对承担省运会任务的学校运动队给予器材、设施等扶持,并选派优秀专业教练员到学校蹲点带训或指导训练。为鼓励学校开展业余训练,对获得省级以上比赛优秀成绩的运动员的输送学校和启蒙老师及其所在学校领导、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七)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体育教学水平。
1.各学校要配齐体育教师,通过不同方式和渠道,大力补充体育教师,体育教师的招聘和引进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退役优秀运动员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学校体育工作。到2015年,全市按标准全部配齐体育教师。加强对体育教师的师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体育教师考核制度,对全市体育教师有计划地组织轮训,全面提高体育教师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适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体育教师队伍。
体育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定期选派优秀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体育科研医务人员深入学校帮助工作。
2.完善体育教师的保障政策。科学核定体育教师工作量,将体育活动课、课间操(早操)、体育竞赛、课外体育活动、运动队训练和管理等折算计入教师工作量。保障体育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八)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教育安全意识。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机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等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各学校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制定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使用管理,切实保障使用安全。
(九)深化体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提升素质教育水平。
从2013年起,逐步增加初中毕业体育考试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权重。积极探索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增加体育科目的办法,推进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将学生参加日常体育活动情况、体育运动能力以及体质健康状况等记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及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1.凡获得省级正式体育竞赛(省教育厅、省体育局指定)个人前8名(集体项目前8名的主力队员)、市级正式体育竞赛(市教育局、市体育局举办)个人前3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县区级正式体育竞赛个人第一名(集体项目前2名的主力队员)或达到三级以上运动员技术标准的学生,在参加中学阶段举行的升学体育考试时免试并记成绩为满分。
2.省、市级示范学校可优先录取体育特长生(可采取特招直升、降低分数线的办法入学,具体标准和办法另定),免收择校费。体育专项特色学校每年招收体育特长生力争不低于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5%。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管理指导。成立亳州市学校体育工作教体结合协调指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市体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文明办、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团市委等单位为成员单位。以联席会议制度形式,统筹协调解决学校体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分管负责人分别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各县区也要设立学校体育工作管理部门和专业训练机构(业余体校)。
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加强指导和监管,将体育工作纳入各类教育规划。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学校体育和教体结合工作。财政部门要完善支持投入政策,并给于必要倾斜。体育部门要在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要统筹教育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学校体育经费。合理保证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用于体育的支出,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利用现有渠道,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省对皖北地区体育工作的支持。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经费作为我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奖励资金,市教育局将学校体育场馆建设和器材配备列入标准化学校建设的主要项目内容,市体育局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安排专项经费给予支持和奖励。各学校体育经费要单列,并专款专用。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学校体育工作,鼓励社会力量支援学校。
(三)实施评估制度。从2013年起,组织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县级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开展自评,市级教育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检查,省教育厅进行抽查和认定。实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重点报告和公示学校体育开课率、阳光体育运动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研究制定和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和体教结合督导检查办法,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被督导单位要根据督导意见认真整改。
(五)健全奖惩机制。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体教结合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教育、体育等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3年下降的县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一票否决”。
(六)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宣传学校体育工作和体教结合的政策要求、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广泛传播健康理念,引导广大青少年、各级各类学校和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形成珍视健康、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