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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3031381/201807-0020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电子记账工作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工作的通知 文号: 亳政办秘〔2018〕109号
发文日期: 2018-06-27 发布日期: 2018-06-27
索引号: 733031381/201807-0020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电子记账工作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工作的通知
文号: 亳政办秘〔2018〕109号
发文日期: 2018-06-27
发布日期: 2018-06-27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7 00:0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08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收入监测调查能力,经市政府同意,依托国家统计局全国住户调查应用系统,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住户调查电子记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行住户调查电子记账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具体举措,也是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推动住户调查方式变革,准确反映城乡居民收支状况的重要手段。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住户调查电子记账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国家统计局亳州调查队负责全市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工作的组织实施,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加强督查调度;国家统计局涡阳、蒙城、利辛调查队和谯城区统计局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切实解决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做好涉及乡镇(街道)的开户、培训等工作,确保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工作顺利开展。
  三、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扎实做好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各项工作,认真做好纸质记账和电子记账的衔接过渡,确保数据不断、工作不乱。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与电子记账相适应的开户、访户和检查督导等工作机制,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
  四、强化保障措施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区财政要足额安排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工作所需的流量补贴、设备租购和培训等相关费用,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台、宣传栏、宣传单和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为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工作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