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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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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11-05-1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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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亳政办秘〔201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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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11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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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11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7 09:39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10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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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纠风办制定的《2011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2011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今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推进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亳富民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深入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回头看活动,积极推进强农惠农资金整合,加大对专项补贴资金和物资发放监管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滞发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厉查处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殡葬改革等方面以及面向村级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搭车收费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征占用、土地整治、土地流转及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和社会保障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公开征地补偿标准,规范补偿程序,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禁发生截留、克扣征地资金的行为。规范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工作,严格依法实施,坚决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土地征用、房屋征收补偿机制。

(三)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严格落实政府责任,进一步健全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工程进展、政策支持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

(四)认真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凡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对批准开展的,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的,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

(五)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

围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改政策和投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医改资金监控,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组织开展对财政投入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逐步将部分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建立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监测机制,切实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收费公示制度,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强化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乱办补习班等问题,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借机侵害学生利益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种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

(七)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销售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制售假药等行为。

(八)深化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

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规范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强化源头监管,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公路三乱行为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无证上岗、不按规定着装、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纠、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

(九)深化“小金库”治理工作。

    进一步巩固治理工作成果,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对于零申报零问题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组织重点检查。抓好涉及小金库案件的查处工作,切实做好举报线索的查处,坚持有信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坚持源头治理,着力健全、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工作思路,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把治理工作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相结合,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十)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继续开展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和医院、学校等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对象。具有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开展全系统的民主评议。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充分发挥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推行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

市直机关在作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对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要以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

(十一)认真纠正损害企业和居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等问题;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

认真纠正一些部门和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进行乱收费、乱加价,加重城镇居民负担问题。规范水、电、气、供暖、通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乱加价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行为,减轻城镇居民日常生活负担,为更好地改善城镇居民生活条件发挥服务和保障功能。

三、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农业、审计、物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务、林业、人口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环保、交通运输、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由市农委牵头,市财政、物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务、林业、人口计生、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环保、交通运输、质监、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农委、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管执法、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农业、林业、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监察、财政、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食品药品监管、发展改革、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监、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物价、新闻出版、农业、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质监、工商、监察、农业、财政、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林业、农业、水务、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四项资金监管工作,分别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扶贫办牵头,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农业、地税、银监、人行亳州市中支、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继续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市纠风办牵头,市监察、财政、审计、物价、国资、银监、民政等部门配合。

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权益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物价、卫生、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经委、商务、银监、纠风等部门及供电、电信、供水、金融、保险等行业部门配合。

纠正损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由市经委牵头,市工商、发展改革、物价、国税、地税、财政、环保、质监、纠风等部门配合。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纠风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严格督查,狠抓落实。要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源头管理,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不断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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