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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4160073302996XP/201106-00004
  •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11-06-17 10:04
  • 发布文号

    亳政办秘〔2011〕67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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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7 10:04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10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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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步伐,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由亳州供电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102012年,用3年左右时间对亳州市主城区、市开发区、谯城区各乡镇范围内供电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建立覆盖所有用电客户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现用电信息全采集,确保2012年底前完成区域内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

二、建设内容

(一)对现运行的电能表全部免费更换为可以实现远程数据采集的智能电能表,并更换配套的电表箱、空开等设备。

(二)对原有的电力信息传输通道(含小区电力管道)进行全面建设,并在小区内增加必要的智能采集终端等供电基础设施。

三、建设步骤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以电力主干线路和居民小区为单位,分区域逐步实施,做到安装一片、调试一片、建成一片、应用一片,确保智能电能表更换和电力信息传输通道建设有序推进。

四、有关要求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涉及多个部门、惠及千家万户。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为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亳州供电公司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规划组织施工,严把质量关,切实做到规范、安全、文明施工。市住房城乡建设要全力配合,加强指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系统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谯城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南部新区建设办、市房产局要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居委和物业管理公司,主动配合支持供电部门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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