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公报 > 2011年第3期 > 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1106-00005
  •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11-06-27 10:05
  • 发布文号

    亳政办秘〔2011〕70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 主题导航

  • 信息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 内容概述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06-27 10:05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1078次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精神和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自查自纠工作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审阅档案、走访群众、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检查组实地抽查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19个。通过检查发现,各县、区都比较重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均建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专门的实施单位,强化措施加大督查调度力度;涉及项目的乡镇政府、县区国土部门、乡镇国土所对置换(挂钩)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及农村土地整治认识较高,落实力度较大,项目大部分已经开工,建设进度不断加快,建设质量普遍较高;国发201047号文件下发后,各县、区都积极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工作,对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赔偿资金标准低、置换土地确权不及时等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门整改,投入资金明显增加,对2009年至今补偿标准不达标的正在按要求补发。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农村土地整治及整理项目方面。

1. 已审批但未开工建设的土地整治项目8个,分别是蒙城坛城、小涧项目,涡阳双庙张郢、双庙郭长营、牌坊项目,利辛永兴、望疃、城关项目。

2. 部分已申请验收的项目存在的问题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有些项目的水泥路面没有建成,个别地块平整不度不够,少数地块还存在坟头和建筑垃圾。

3. 个别单体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有些项目的树木成活率较低,有的甚至已被折断,少数农桥护栏已经损毁。

4.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一些项目施工日志记录过于简单,个别标段的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没有施工和监理单位签字或签署意见。

(二)建设用地置换项目实施方面。

1. 部分项目复垦耕地的质量达不到规划设计和验收标准。如利辛县的孙庙乡前群堂村复垦地块未旋耕,平整度不够。

2. 少数项目没有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存在随意改变项目区规划设计的现象,造成图实不符。

3. 少数项目征求群众意见不实如蒙城县白杨林场三李村马庄项目存在未征求群众意见拆迁协议由人代签等问题。

4. 必要的建设程序没有履行到位。一些项目实施前没有公示或档案中没有公示方面的资料。

5. 部分群众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很多项目存在政府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新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用地的复垦等,很少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

6. 资金投入不足或资金筹措的渠道不明确一些建设用地置换项目免收的4项费用没有全部用于拟置换地块建设,建设用地置换结余的土地指标收益用于农民和农村集体建设的更少。

7. 土地确权不及时有的项目甚至没有开展这项工作。

8. 新村规划不完善,有些村民直接在道路两侧的违法建房,还有将部分拆迁户安置到老村庄的现象部分新村规划点有移位现象,造成了新的违法占地,如利辛县城关镇新村安置点。

9. 复垦的土地未能及时分包到户或统一流转在分包到户或统一流转问题上存在群众意愿与乡镇意见不一致的现象。

三、整改要求

(一)切实高度重视。做好迎接国务院六部委联合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置换和农村土地整治清查工作,直接关系到十二五期间我省用地政策的调整,关系到今后我省和我市的用地计划,也关系到安徽省和我市的整体形象。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及土地置换和农村土地整治清查工作,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家和省、厅下发的文件,把握工作核心,对照国家、省、市下发检查通知要求,加大资金投入,严格项目建设流程,查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认真自查自纠,确保迎检工作不出问题。

(二)及时完善制度。对该废止的文件要抓紧废止,该出台的文件要及时出台;要抓紧做好内业工作,补充和完善档案资料,做到一卷一档,不缺项不漏项。

(三)维护群众利益。对拆迁补偿标准过低甚至零补偿问题,要按标准抓紧补偿到位,并对外公示;对4项费用没有全部投入到拟置换地块的,要在2011630日前全部投入到位。

(四)加强资金管理。要建立置换(挂钩)项目投入4项费用下拨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并将专户名称、存入资金数额等情况上报市政府。

(五)完善新村规划。各地要迅速启动村镇规划点的选点工作,抓紧制定新村规划,确保拆迁农民有地建房,避免违法建房问题产生;对已经复垦好土地要按照尊重群众意愿地原则上,抓紧确权分配或流转发包,严禁抛荒。

(六)广泛接受监督。对正在实施的置换(挂钩)项目、土地整治项目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进行公示,听取群众的意见,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严明工作纪律。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置换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实行月验收制度,由市土地置换办列出月验收计划,交由相应的县区负责实施,对不能按要求完成验收任务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重危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将限制相应县区的土地报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督察督办的重点,加大督办频次,督促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一一年六月二十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