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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亳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6—202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3月16日
亳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6—2028年)
为全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坚持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干净、整洁、有序”工作目标,坚持和美乡村建设规划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结合,坚持“自议、自筹、自建、自管”和“户兑料、村出工,花小钱、办大事”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整治、迭代升级、久久为功工作要求,以“3512”工作法为工作思路,“3”即洁净乡镇、宜居乡镇、和美乡镇三个层级;“5”即“五洁净、五有序”整治标准;“12”即实施十二大行动。到2028年,全市15%左右的乡镇建成和美乡镇,35%左右的乡镇建成宜居乡镇,50%左右的乡镇建成洁净乡镇,建设周期为2—3年。到2035年,全市80%左右的乡镇建成和美乡镇。
二、整治标准
(一)洁净乡镇。辖区内道路通畅,沟河治理有效,公厕卫生,集镇有序,乡镇政府、行政村室、学校、卫生院(室)、养老院、文化礼堂、广场、公园等办公场所和公共区域环境洁净。50%以上自然村达到洁净村标准,有条件的村申报建设省级中心村、美丽宜居自然村。常住户卫生厕所、生活污水收集、“美丽庭院”建设等覆盖率分别达到80%、50%、30%以上。
(二)宜居乡镇。在洁净乡镇整治标准基础上,60%以上自然村达到洁净村标准,30%以上自然村建成美丽宜居自然村,70%以上行政村建设省级中心村,有条件的行政村申报建设精品示范村。常住户卫生厕所、生活污水收集、“美丽庭院”建设等覆盖率分别达到90%、80%、40%以上。
(三)和美乡镇。在宜居乡镇整治标准基础上,80%以上自然村达到洁净村标准,50%以上自然村建成美丽宜居自然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并优先在较大自然村申报建设省级中心村,建设1个以上精品示范村(片)。常住户卫生厕所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美丽庭院”达到5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提升”行动。对已建成的精品示范村、省级中心村、美丽宜居自然村开展“回头看”,持续深化人居环境整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提升精细化管护水平,确保干净、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重点区域”攻坚行动。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对“一片一线”(乡镇政府、集镇、小集市、行政村室、学校、卫生院、养老院等驻地及周边区域和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主要河流等沿线)进行拉网式排查和集中攻坚清理,推动环境整治实现全方位提升,率先实现干净、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三)“厕污共治”行动。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摸清底数,建立清单,按照优先入室、确保进院原则,提升改厕质量,保证群众满意。新建农房要同步配套建设卫生厕所。改厕后要引导村民拆除旱厕,严禁先拆后建。完善农村厕所建设管护制度,确保能用、好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有效衔接,因地制宜选择低成本、易维护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模式,促进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排造成的环境脏乱差问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四)“垃圾围村”整治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市场化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推进源头分类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持续推进农地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鼓励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
(五)“万村清万塘”行动。一是清理村内沟塘。全面清除村内沟塘内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对淤积严重的沟塘进行清淤疏浚,栽种涵养水质、美化环境水生植物。对沟塘岸坡进行修整,采用生态护坡,严禁出现过度硬化护坡现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二是清理河道及大中沟。对全市河道及大中沟进行全面清理,实现无生活垃圾、无农作物秸秆、无枯枝枯树、无病死动物尸体等垃圾污染物“四无”目标。(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三是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已治理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定期开展水体巡查和水质监测,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限期整改、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六)“道路畅通”行动。一是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以及联网路建设。加快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治理水平,积极开展综合整治,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二是完善村内通户道路。实施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考虑财力能承受、群众能接受,合理确定道路硬化方式和标准。结合“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积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群众投工投劳投料建设通户道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
(七)“四清两治”行动。一是清乱堆乱放。全面清理村内公共区域的树枝柴草堆、禽畜废物堆、建筑废料堆等。(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二是清私搭乱建。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影响公共利益的简易钢架、铁皮、彩钢瓦等棚屋,依法组织拆除。(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三是清庭院环境。动员群众清理院内、室内、厕所、房前屋后环境,整理生产生活物资摆放、畜禽养殖等。(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四是清无功能建筑。对村庄内废弃畜禽圈舍、危房和残垣断壁等进行全面排查,坚持拆除与保护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分户制定整治清单,做到“一户一方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五是整治“三线”。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路“三线”维护梳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通信发展办公室等)六是整治房屋风貌。引导群众按照《亳州市和美乡村农房设计图集》规范新建住房。依法加强对铁皮房顶、棚屋的管控。结合精品示范村建设,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探索推行屋顶风貌统一改造。(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八)“五小园”建设行动。深化自议、自筹、自建、自管“四自”模式,房前屋后因地制宜建设小药园、小菜园、小花园、小果园、小公园。充分利用村内闲置土地,引导群众、新型经营主体或村集体种植经济作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九)绿化美化亮化“三化”行动。指导县区或村组织、村民在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在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有规划地进行见空补绿、见缝插绿,栽植果树、柳树等乡土树种,严禁使用财政资金栽植高档绿化苗木。围绕村内沟塘、小广场、村口、路口等,打造微景观。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推进农村亮化工程。(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等)
(十)“美丽庭院”建设行动。持续开展“居室美、庭院美、厨房美、厕所美、绿化美、家风美”为主要内容的美丽庭院建设,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促进农村面貌的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市妇联)
(十一)“乡风文明”建设行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村组织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党建引领信用村等制度办法,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和文明的生活习惯。(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育局等)
(十二)“长效管护”行动。一是完善保洁机制。建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等制度,发动群众开展人居环境卫生日常整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保洁机制,推动集镇、村庄保洁和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一体化运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二是健全设施管护队伍。健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管护机制,合理利用公益性岗位,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绩效考核。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维护、自我监督”意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重要内容,带着情怀干、带着目标干、带着责任干、带着境界干。发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市直相关部门职能作用,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各县区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负责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督促调度等。镇村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负责设计、施工、监管等全过程管理。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全市干部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整体水平。
(二)坚持片区化打造。坚持规划先行,县域统筹,综合考虑村庄布局、产业规划、资源分布、功能分区等因素,以县城—乡镇—行政村(精品示范村)为轴,以沿线村庄为点,实现城乡融合,打造“美丽风景线”;围绕国家级产业园、特色产业聚集区、文化旅游风景区、特色小镇、精品示范村等重点区域,以产业为纽带,实现农文旅深度融合,打造利益联结、要素共享、功能互补的“美丽片区”。
(三)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平台作用,将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乡镇全部建成和美乡镇。实施农田生态化改造与大中沟治理、农田沟塘修复等有效衔接,实现田园洁净。按照集聚发展建设要求,合理布局精品示范村、省级中心村,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宅基地等用地需求,协同推进村庄河塘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房屋庭院美化、基础设施完善等工作,千方百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在农民群众认可的前提下,有序引导空心村、分散居住群众搬迁到村庄集聚区。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调度约谈、部门会商、项目竞争、动态验收评估、考核激励、群众监督等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调度推进,强化“四不两直”暗访,强化动态评估,强化考核激励,树立问题导向,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实现工作落实制度化、管护常态化,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一时美”向“时时美”“持续美”转变。
(五)强化政策保障。原则上不新增财政投入,充分利用现有涉农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不少于1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县区完善涉农资金统筹协调整合机制,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融资体制,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和美乡村建设。鼓励群众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出资捐物、投工投劳。以自然村为单元,对道路、厕所、生活污水、沟塘、“五小园”、植树、路灯等建设需求进行摸底,建立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库和清单。大力培育乡村工匠,建立“白名单”制度,在“五小园”、改厕治污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由农户自建或自主选择乡村工匠建设,验收合格后直接奖补到户。
(六)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市县主流新闻媒体开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专栏,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采取公益广告、和美乡村推介展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亳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建设目标参考值
2.洁净乡镇主要参考指标
3.洁净村主要参考指标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机制
附件1
亳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建设目标参考值
单位:个
|
县区 |
建设和美乡镇 |
建设宜居乡镇 |
建设洁净乡镇 |
年度 |
申报精品示范村 |
申报省级中心村 |
建设美丽宜居自然村 |
建设洁净村 |
|
|
|
|
|
|
|
|
|
|
|
涡阳县 |
3 |
8 |
11 |
2026 |
3 |
31 |
101 |
320 |
|
|
|
|
|
2027 |
3 |
30 |
105 |
303 |
|
|
|
|
|
2028 |
3 |
30 |
100 |
307 |
|
|
|
|
|
合计 |
9 |
91 |
306 |
930 |
|
蒙城县 |
3 |
6 |
7 |
2026 |
3 |
28 |
102 |
305 |
|
|
|
|
|
2027 |
3 |
32 |
100 |
304 |
|
|
|
|
|
2028 |
3 |
27 |
103 |
304 |
|
|
|
|
|
合计 |
9 |
87 |
305 |
913 |
|
利辛县 |
3 |
8 |
12 |
2026 |
4 |
30 |
103 |
307 |
|
|
|
|
|
2027 |
3 |
31 |
102 |
305 |
|
|
|
|
|
2028 |
3 |
32 |
101 |
304 |
|
|
|
|
|
合计 |
10 |
93 |
306 |
916 |
|
谯城区 |
3 |
7 |
11 |
2026 |
3 |
30 |
105 |
308 |
|
|
|
|
|
2027 |
3 |
36 |
102 |
309 |
|
|
|
|
|
2028 |
3 |
19 |
103 |
305 |
|
|
|
|
|
合计 |
9 |
85 |
310 |
922 |
|
亳州高新区 |
|
|
4 |
2026 |
|
|
12 |
23 |
|
|
|
|
|
2027 |
|
|
10 |
23 |
|
|
|
|
|
2028 |
|
|
10 |
24 |
|
|
|
|
|
合计 |
|
|
32 |
70 |
附件2
洁净乡镇主要参考指标
|
集镇有序 |
无零散垃圾,无乱堆乱放,无占道经营,无私搭乱建,无乱停乱放,无损坏设施。 |
|
办公场所和公共区域洁净 |
室内无人吸烟、无灰尘,物品排放整齐;室外无垃圾,无乱堆乱放、乱停乱放;无损坏设施。 |
|
公厕卫生 |
无异味,无污水横流,无污渍,水电正常,门窗等设施无破损,保洁及时。 |
|
道路畅通 |
无断头路,无严重破损路面,无杂草丛生,无枯死苗木,无乱堆乱放,路肩平整。 |
|
沟河治理有效 |
沟河有效治理、生态护坡,水体无漂浮物,无黑臭水体,无乱堆乱放。 |
|
田园洁净 |
无明显垃圾、秸秆堆积,无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及病死畜禽等。 |
|
自然村洁净 |
50%以上自然村达到洁净村标准,常住户卫生厕所、生活污水收集、“美丽庭院”建设等覆盖率分别达到80%、50%、30%以上。 |
附件3
洁净村主要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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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洁净 |
道路洁净 |
主干道全面硬化,群众出行方便,路面干净整洁,清扫及时,无乱堆乱放。 |
|
沟塘洁净 |
水面无漂浮物,无黑臭水体,无垃圾、秸秆堆积。 |
|
|
院落洁净 |
庭院无明显乱堆乱放,地面干净无垃圾、无积水;厨房无明显油污,无污水横流;无旱厕,厕屋内无臭味。 |
|
|
房前屋后洁净 |
房前屋后无明显垃圾、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建;因地制宜建设“五小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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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洁净 |
小广场、小公园等公共区域无明显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杂草丛生;公共设施无损毁;日常保洁及时;闲置宅基地充分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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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序 |
搭建有序 |
整治私搭乱建,拆除或利用废弃畜禽圈舍、危房和残垣断壁等无功能建筑。 |
|
摆放有序 |
整治无序摆放,农户物品摆放整齐,生产生活用具分类归位。 |
|
|
养殖有序 |
整治散养畜禽,规范圈养,畜禽粪污及时清理。 |
|
|
堆放有序 |
整治乱堆乱放,树枝柴草、秸秆、建筑材料等集中有序堆放。 |
|
|
整理有序 |
整治杆线杂乱,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路“三线”横平竖直、安全有序、整齐美观。 |
附件4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机制
1.督查调度约谈机制。市委、市政府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或现场调度会议,重点督促任务完成、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等情况。由市委农办组织相关部门参与或市直相关部门单独组织,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重视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区、乡镇,约谈相关负责人。
2.部门会商机制。由市委农办组织或相关市直部门发起,每月召开一次协商会议,梳理突出问题,进行阶段性分析,不断完善工作举措。
3.项目竞争机制。对镇村干部积极性高、干群关系和谐、群众主动参与建设的村,优先安排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在达到洁净村标准的基础上,优先安排申报建设精品示范村、省级中心村和美丽宜居自然村。
4.动态验收评估机制。按照“镇初验—县验收—市抽验”的程序,建成一个验收一个。对已验收通过的村,实行积分管理,不定期开展复核,复核达不到标准的村,进行挂牌督办。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人居环境问题的动态监测。
5.考核激励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按照规定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的地方、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激励,分配资金进行倾斜。
6.群众监督机制。采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方式,建立多元化、便捷化的问题反馈渠道,完善问题发现处置制度,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BZG-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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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中院,市检察院,亳州军分区。 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亳各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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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