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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15:32 来源: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址:https://fgw.b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588号行政中心五楼5028西室,电话:0558-55552585555259,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政策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传递政策导向,深化政策宣传和解读,使得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根据《亳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完成了其负责的任务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2条。其中,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发布信息55条,价格领域230条,信用领域与信用亳州同步。举办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1场、参加4次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并对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亳州)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主动回应了网民关切的热点2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9件,上年结转1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所有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答复办理,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决贯彻执行“三审三校”等信息审核制度,确保每条信息均经过严格审核,在政治、法律、政策及保密等多个层面达到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准确的信息服务。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网站错别字进行定期全面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迅速采取整改措施。针对《亳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2024年)》等重要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及时、准确地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导向,取得了积极成效。对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继续执行的文件共计46件,废止文件2件,宣布失效文件1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第三方测评反馈结果,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保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准确、及时更新。印发《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及“两会”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落实“7×24小时”网络安全值班值守制度,加大隐患排查和全时段监测工作力度,确保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办理12345市长热线212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

印发《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及其责任科室。通过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及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专题会议,全体成员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发展改革系统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标准指引和网络安全知识。未出现因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失职失责而导致的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8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

0

0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

0

0

0

0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流程展示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以便于公众能够清晰地了解和跟踪这些文件的整个生命周期。

改进措施:加强内部学习和培训工作,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流程管理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公开清单,明确每个环节,以确保文件处理的透明度。通过定期的检查和评估,持续优化流程,确保每一步都符合规范要求,从而筑牢规范意识,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领域价格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内容,规范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按照省统一要求,2024年度及时调整并发布《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亳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2024年)的通知》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并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