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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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01 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s://ggzy.b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电话:05585991052,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公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阳光高效、便民利民、安全保密的原则,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202411日至20241231日,2024年共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175条,重点领域发布信息2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市公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照相关规定按时答复。未产生因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流程。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保密性符合要求。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及时更新或调整,保证信息时效性。截至目前,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废止失效文件1件,修订1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第一时间发布有关政府重要文件政策等,提升平台传播力、影响力。认真贯彻落实委、政府工作要求,定期进行信息发布及维护,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公开信息事项,提升政务公开质效。2024年,市公管局共办理省市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省长(市长,县、区长)热线、市领导交办等各类渠道收集反映问题22余条,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4年,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分管领导定期调度,通过确认科室职能和任务分工压实责任到人,加强科室协同合作。鼓励参与招投标工作的经营主体和关心招投标工作的公众直接参与发布信息的监督工作;强化问题整改,并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举一反三2024年度共发现问题45个,均按期完成对标整改,本年度未到社会评议及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质量不高。对一些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政策文件未能及时跟踪解读。

二是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特别是重点领域招投标信息的发布没有做到及时更新。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及时解读政策。坚持把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同步谋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加大涉及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增进公众的理解和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是压实责任,增强时效性。进一步督促工作责任的落实,将责任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加强科室沟通,做好信息共享,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断增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市公管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规范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