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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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高新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6:24 来源: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高新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s://ahbzgxq.b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高新区管委会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牡丹路885号,电话:0558-5188569,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方面。按照《亳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本年度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继续深化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领导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快建设高质量高标准的政务公开队伍,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信息公开提升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各栏目的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创新形式,对栏目信息进行优化完善。截至20241231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发布信息3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受理并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20项,其中网页申请19条,当面申请0条,传真申请0条,信函申请1全部为自然人申请。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按时办结,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的审核管理,切实落实“三审制”;定期清理无关、无效说明信息,对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内容做到及时落实整改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并公开相关清理情况截至20241231日,亳州高新区管委会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文件1件,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加强亳州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信息公开中部分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优化调整,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及时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完整准确。持续规范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亳州晚报等媒体合作,实时转载重要信息,发布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亳州高新发布”微信公众号全年累计发布信息991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4年亳州高新区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邀请市政务公开办授课辅导,有效提升了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针对下发的工作提示单及时分解任务,明确整改责任,督办整改到位并公开整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应对社会评议,2024年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区政府信息公开中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且质量不够高,本级政策解读信息较少部门解读内容不够详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2025年我单位将加大创新力度,全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质量。一是提高工作标准,以企业需求、民生关注为指引,打造质量更高、更具特色的政策解读重点提高政策解读等重点栏目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二是努力提升专业素养,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度,增强政府透明度,提升群众满意度,2024年,根据亳州市7月份“政府开放日”活动的计划安排,7月30日,亳州高新区邀请30余名市民代表进机关、进现场、进会议室,以现场观摩、知识讲座、窗口体验、举行座谈等形式开展2024年“政府开放日”活动。

邀请市民代表进机关、进现场、进会议室,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接受公众监督,搭好建好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下一步高新区还将逐步扩大开放范围,拓展开放形式,注重活动实效性和影响力,推动政务服务辖区群众、服务园区发展上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