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6日上午,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亳州市社会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三级调研员任淑娟作新闻发布,市社会救助中心主任方迎春出席新闻发布会并接受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市民政局三级调研员任淑娟就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有关情况作主题发布。
今年以来,全市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着力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站上新台阶,竭力让困难群众感受到“雪中送炭”的温暖、“雨中打伞”的贴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兜底线,社会救助力度持续增强。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确保五年过渡期内社会救助规模相对稳定。10月底,全市共保障低保对象22.2万人、特困人员2.5万人、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3.3万人;全市防止返贫监测对象4.5万人中符合且已纳入民政兜底保障的有2.2万人、占比51.4%,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1-10月,全市民政部门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5.4亿元,同比增长5.3%。今年国庆节前,向特困人员等发放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金,合计发放6724万元;8月、9月连续2个月向低保、特困对象发放30元的价格补贴,合计发放1521万元。
(二)强协同,社会救助资源合力聚拢。市民政局坚决履行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职责,统筹配合医保、教育、住建、人社、应急等部门做好各自领域专项救助工作。医疗救助坚持“应保尽保、应享尽享”,1-10月医保部门实施医疗救助107.1万人次、支出资金3.7亿元;教育救助坚持“资助育人、助生成才”,1-10月教育部门资助家庭困难学生17.8万人、支出资金1.9亿元;住房救助坚持“全程监管、强化调度”,1-10月住建部门完成危房改造457户;就业救助坚持“加强摸排、动态清零”,人社部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361人;受灾人员救助坚持“加强预警、突出实效”,1-10月应急部门发放保暖物资3000件。
(三)补短板,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健全。印发“新版”低保操作规程,适度放宽低保对象认定条件,修改了赡养费计算方法;将低保对象人均金融性资产限制额度由年低保标准的2倍提高至3倍;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在计算供养费时可视情适当豁免。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若干举措》,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对低收入人口认定类型、认定程序、救助帮扶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基层民政部门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提供政策依据。印发《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批量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与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合作,定期批量比对社会救助对象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加强数据监督。
(四)提质效,社会救助服务更有温度。建立“望闻问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线上线下一体发力,变群众“被动申请”为政府“主动发现”。依托大数据“望”民生,汇集乡村振兴、医保等14个部门35项2000余万条数据,科学设置预警指标,通过交叉比对、评估分析,自动预警群众涉困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目前已核处涉困预警信息1.4万条,主动救助其中符合条件的对象5501人次;依托网格化“闻”民声,在县乡两级分别组建不少于100人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信息员队伍,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群众;依托铁脚板“问”民情,落实“一线工作法”,分级开展入户调查、走访调研,面对面倾听困难群众诉求;依托优服务“切”民需,大力宣传推广应用“皖救一点通”,依据困难类型落实相应的救助措施,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五)干在先,社会救助改革推向纵深。在全省率先开展困难群众在居住地申办救助改革,彻底打破申办救助的地区隔阂和户籍壁垒,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困难群众可直接向经常居住地提出救助申请,目前已为户居分离的42人办理低保等救助。在全省首创特困人员丧葬补贴制度,特困人员死亡后,向为其办理丧葬事宜的供养机构或亲属发放3000元补贴,彻底解决特困老人“身后之忧”,1-10月发放丧葬补贴230.7万元。全面推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提供平台,我市成为全省第一批实现互助社全覆盖的地市,已累计筹集资金互助社救助资金4805.9万元。
(六)严把关,社会救助治理力求实效。印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将干部近亲属低保对象备案范围由村(社区)两委干部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拓展至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行使公权力的工作人员。县级民政部门对干部近亲属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清退、追缴违规所得;对涉嫌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目前全市共备案登记干部近亲属低保865户1505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群众反映、数据比对、走访摸排等途径,充分掌握救助对象收支、财产等变化情况,及时作出调整或停发救助金决定。
(七)解民忧,社会救助信访态势向好。连续三年开展社会救助信访“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动,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原则,采取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千方百计化解疑难信访,推动“信访”变“信任”。市民政局等救助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在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中开通社会救助业务模块,安排专人负责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接听转办,及时回应群众咨询和诉求。今年前三季度我市社会救助信访共57件,办结率100%,万人信访率0.11、为全省最低,被省民政厅连续三个季度通报表扬。全市社会救助信访工作呈现“满意度上升、信访量下降”的“一升一降”良好态势。
(八)夯基础,社会救助管理规范有序。一是救助档案电子化。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档案质量提升行动,对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对象档案以及政策文件、定期复核等社会救助过程档案进行全面“体检”,查缺补漏后扫描生成电子档案,实现档案内容规范、分类科学、整理有序、存放安全。二是审核确认规范化。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工作的通知》,在乡镇(街道)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度,指导乡镇(街道)充分履行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主体责任,规范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确认等流程,同步做好系统维护、数据录入、资金发放等工作。
(九)善发声,社会救助宣传更接地气。每年5月市县民政部门会同应急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一批社会救助领域的典型案例,提升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多角度多层次持续加强政务信息、新闻稿件撰写,充分展示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亮点做法,相关信息被《中国社会报》刊发16篇。在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放置宣传折页和“皖救一点通”二维码,方便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政策。在村(社区)显著位置设立社会救助公示专栏,365天不间断公示辖区内低保对象名单和办理条件,让低保“晒在阳光下”,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依托各地成立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信息员队伍,组织动员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组织工作人员、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社会救助主动发现信息员经常性走访困难群众,发现家庭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报告并将变化情况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二)优化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进一步强化“依申请认定”和“直接认定”相结合的低收入人口认定机制,全面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低收入人口认定机制。针对困难群众提出的低收入人口认定申请,主动依次按照“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顺序,逐类进行审核,确保其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有关救助帮扶措施。
(三)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加强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指导监督。大力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查优亲厚友、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社会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确保社会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推动申请或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或人员严格按规定如实申报收入和财产状况,在社会救助领域营造“人人讲诚信、事事讲信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