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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404-00117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程序开展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7 发布日期: 2024-04-07
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404-00117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程序开展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7
发布日期: 2024-04-07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程序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07 16:15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起草单位 文件起草 意见征集(含座谈、听证、调查等) 风险评估 专家论证 公平竞争审查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 正式印发
1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 亳政秘〔2024〕13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根据省政府72号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多次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专题讨论研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通知》初稿。 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月10日,两次书面征求各县区政府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的意见,对市财政局提出的“筹集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区片综合地价70%”的意见进行采纳,其余单位反馈无意见。 1月11日,市委政法委进行了风险评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1月15日,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未提出意见建议。 2024年2月18日,《通知(送审稿)》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2月29日印发正式文件